狠心母亲怀疑女儿遭性侵 将其虐待致死被判五年

柒零| 2015-06-20 1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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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某骑摩托车在检察院门口询问妻子判决情况

争论

 

虐待,还是故意伤害

 

法庭审理认为,何某因小文大便失禁弄脏衣物、经常偷拿他人钱物及撒谎等原因,心生厌烦情绪,长期、多次以打骂、体罚等方法,对小文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迫害,过失导致小文死亡。

 

判决书中称:何某怀疑小文被性侵,但多次询问小文后均未问明具体情况。何某在发现小文可能被性侵之后,既未报警,又未对小文进行及时有效的医治,导致其阴部溃烂,阴道后壁部分缺损,经常性大便失禁。出现上述情况后,何某未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未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反而对小文粗暴打骂、体罚。出于对母亲打骂的惧怕,小文在大便失禁弄脏衣裤之后,将脏衣服藏在干净衣服中,将脏床单藏在衣柜顶上,而这些行为又招致何某更严厉的体罚、虐待。

 

新洲区法院认为,本案中,无证据证实何某实施了立即或者直接造成小文死亡后果的行为,亦无证据证实何某主观上具有侵害小文健康或剥夺小文生命的故意,但综观全案证据,可认定因何某长期、多次对小文进行打骂,尤其是击打头部,造成小文整个头皮遍布新旧程度不等的损伤,该长时间、反复多次的钝性打击,最终导致小文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何某的行为与小文的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何某无主观上的故意,而是过失致人死亡,何某的行为符合虐待罪的法律特征,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法律特征。

 

新洲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5年。

 

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中心主任李春生律师认为,何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为据何某供认,小文死前不久,她曾扯住小文的头发,致其头部撞墙。作为成年人的何某,主观上她明知这样做所产生的伤害。法医鉴定证明,小文头上深达骨质的新鲜创口一次形成,即何某将小文头部撞墙,殴打脑袋左侧、颈部左侧,致其颅脑严重损伤。小文昏迷后,何某放弃对小文的治疗,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并放任被害人死亡。

 

李春生律师认为:在虐待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二罪形成的法条竞合中,应按重罪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丈夫:女儿疑遭性侵,她变偏激

 

鲁先生说,2011年之前,何某每天会把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经常在头上扎很多个小辫子。小文的奶奶江某(化姓)曾在庭审证实过这一点。孩子有了坏习惯她也打,但那是一般大人正常教育伢的程度。

 

一切转变源于2011年上半年的一次意外。在外打工的鲁先生接到妻子电话,说她怀疑小文遭到了性侵。何某告诉他,放学回家后,她发现小文的外生殖器红肿,有外伤,小文曾指出过一个嫌疑人。“女儿跟她妈把一些‘动作’说得很细。”鲁先生说,何某曾为此去找人扯过皮,但对方却反咬一口,“孩子当时才6岁,在农村是件很丑的事,怕对孩子影响不好就没报警,后来不了了之”。

 

庭审时,多位邻居提到过小文被性侵一事,鲁先生曾呼吁法院将强奸小文的人查出来:“女儿的处女膜确实破了。”

 

鲁先生说,何某因此事性格也越来越偏激。小文阴部溃烂,阴道后壁部分缺损,经常性大便失禁,鲁先生说,他亲眼看到女儿将包着大便的衣服塞进衣橱。记者在小文生前居住的房间里看到,尽管一年多过去了,墙壁上仍有大便遗留的痕迹。随着女儿行为变得怪异,何某也没有正确对待、引导孩子,而是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简单地选择了嫌弃与暴力虐待。对于何某的“转变”,鲁先生也解释不清原因,只是反复说,“农活又累又忙,哪有那么多精力照顾得上孩子”。

 

这起悲剧让我们看到了法盲和旧思想的悲哀,在小文母亲眼里,女孩的名节高于一切,当知道女儿遭遇性侵之后非但没有采取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反而觉得女儿令整个家庭蒙羞,遂对其长期实施虐待责骂,孩子遭遇身体的创伤已经非常痛苦,父母的不关心和打骂更是令其痛苦不已,最后酿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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