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母亲怀疑女儿遭性侵 将其虐待致死被判五年

柒零| 2015-06-20 1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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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自己的孩子被欺负了作为母亲的一定会想尽办法为孩子讨回公道。然而,母亲何某在偶然中发现女儿突然阴部溃烂,经常大便失禁,怀疑其遭到性侵后,没有依法报警,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救治,反而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多次对女儿粗暴打骂、体罚。最终,遍体鳞伤、年仅9岁女孩小文不治身亡。

 

近日,这起案件在新洲区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5年。

 

庭审

 

女孩被虐三年,遍体鳞伤

 

2014年7月23日,新洲区李集街9岁女童小文死在家中,其母何某(化姓)随后被新洲警方带走。

 

今年3月9日,新洲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何某在2011年至2014年7月23日期间,以其女小文经常大小便失禁将衣裤及床单弄脏、撒谎和拿同学东西为由,无数次不给小文吃饭,或进行体罚、多次持械殴打,致其遍体鳞伤。2014年7月23日12时许,小文在家中昏倒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2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文系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检察院认为,何某长时间、反复多次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手段特别残忍,并致小文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新洲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何某在庭上辩称,打女儿是为了管教她,而且案发当日,她并未殴打女儿。而判决书显示,奶奶、邻居、老师、同学都证实了何某虐待打骂小文一事。经法医鉴定,小文尸体上的伤疤遍布头、眼、手、脚、肩、背等部位,系长时间、反复多出遭受钝性打击所致。小文的尸检鉴定中,其右顶枕部有一长3.5厘米挫裂伤,深达骨质,为新鲜创口,创口为一次形成,体表未见损伤时间相近的其他损伤。法医分析认为,这并不是孩子自己摔倒、滑倒、跌倒造成的。因为床上摔下、卫生间滑倒及翻墙摔跌的情况下会形成多发伤,与死者损伤情况不符。小文系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声音

 

孩子受侵害

 

孩子受伤害 父母应给予爱

 

孩子受伤害,父母怎么办?昨日,记者电话连线上海儿童公益组织小希望之家创办人陈岚,他从去年就开始关注这起案子,并专门就此案向新洲区检察院寄送了一份司法建议书。

 

陈岚解释,中国家长在照料孩子时,多注重孩子的吃喝拉撒学习考级,很少留意对孩子进行安全常识的教育。一旦发生性侵事件,又慌了神,或自怨自艾、忍气吞声,或厌恶嫌弃,粗暴打骂,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遇到这样的情况,家长的正确的处理方法,首先是报警,依法处理,忍气吞声看似能尽快把事情给抹平了,但潜在危害很大。报警处理,可让孩子意识到“坏人被抓起来了,正义得到了伸张”;其次,家长一定要接纳孩子,不要以为孩子受辱了就不干净了,甚至稍不如意就进行打骂,这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在此基础上,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和心理辅导。

 

调查

 

丈夫:三次改嫁的她非常要强

 

前天,记者来到新洲区李集街,在当地村民带领下,记者在一个简陋的平房里找到了小文的继父鲁先生(化姓)。见到记者来,这个皮肤黝黑、面相忠厚的男人一脸诧异,举手投足间显得很拘谨。

 

鲁先生说,45岁的何某是十堰市房县人,文盲,先后有过三次婚姻,经历过“创伤”。1985年,她与房县一名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子,两人是父母包办婚姻,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曾多次离家。离婚后,2004年她认识矿工王某(化姓),后生下女儿小文,王某死于意外。2009年,鲁先生通过某电视台一档征婚栏目与何某相识,2个多月后,何某便带着4岁的女儿小文来到新洲,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何某一直在家务农,鲁先生长期在外打工,一年回家一二次。在他眼中,妻子不打牌、不到处玩、性格好强、能吃苦、有些完美主义。“我给的钱养家足够了,但她非要捡别人三四亩地种,摆弄的菜园比一般人好很多。她反感‘懒’,所以也让女儿从小跟她在地里干活。”在鲁先生眼中,前两次婚姻的创伤让妻子变化较大。

 

鲁先生认为,法院对妻子判得有点重了,勉强可以接受,“哪个亲生母亲会狠到故意杀死自己的亲姑娘,外人无法理解她,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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