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现状:办法总比问题多
中国的食品安全治理现状如何?中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在经过多年整治之后渐趋改善。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也包含了“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坚决治理‘餐桌污染’”的表述。
事实上,治理“餐桌污染”几乎已经涉及所有食品,以及所有可以食用的产品诞生的全过程。如同安全飞行——飞机从起飞到降落,每个环节都是重要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所以,食品安全隐患也是动态变化、千变万化的,需要具体分析,每个时刻和每个环节都可能是薄弱环节。只有以全力以赴的“不变”应对隐患的“万变”,方能求得长治久安。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过部门职能调整之后,“多龙治水”的局面正在改变,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多部门监管的问题。不过,完全扭转“多部门监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就算是完全的“独龙治水”,其过程一样需要各种支撑和协调,所以衔接是永远存在的问题。全过程监管所涵盖的广度和长度都是对监管协调性的考验,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都心底无私、齐心协力,办法总会比问题多。
当前,中国涉及食品安全的主要有两部法律——《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法》。在行业外人士看来,似乎前者界定过程,后者界定源头。但仔细分析解读,这两部法律并不能简单地用“过程”和“源头”来表述。质量安全的源头和过程一样重要,这两部法律不是冲突的对立,而是互补的统一。《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随着其修订完善,两部法律所定义的质量安全会更好地实现和谐统一,以利于为全过程监管提供法规依据。
对中国食品安全局面来说,一个明显的隐患是小微食品企业。它们一直以小散乱著称,而且占了食品企业的80%。小微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达到完备的标准,只能因地制宜,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减轻其负担。《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作了原则性规定,把具体的管理交由省级人大来立法。地方立法能够实现切实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在执行了5年之后进行修订。而食品行业的监管改革也成了政府领域最为频繁的改革。相关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之后,基层还有一段调整和适应的时间。但具体到执行职责的个体,事实上,机构改革、合并等的影响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剧烈,因为干的活、做的事还是那些,只是主管的部门或上级,以及机构称谓有所改变。当然在机构改革之后,具体人员的责任等也会有相应调整,会更有效率、更积极,这些都需要时间,也需要变革过程中基层领导的管理智慧。毕竟涉及人的工作是最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