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亮“致癌门” 增白剂标准成关键

cuteyy| 2012-06-03 15: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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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此同时,该人士也承认,荧光剂标准的制定,实际没有消费者的直接参与。“消费者就算参与了,也看不懂啊,不搞这个行业的,他能懂吗?给你话语权,你也说不出一二三四五啊。另外参加标准制定,还涉及到费用的开支,标委会没有这笔钱,不可能提供经费,参与方都是自行解决经费的,而消费者个人不一定承担得起,也不可能承担的!”该人士称。

 

  另据介绍,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参与,该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公开的。相关资料都在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网站上公开,即便消费者开会不参与,他们仍可以提意见。“但是,我们没有收到以个人形式提交的意见。”该人士称,他们通过网站征求公众意见,但没有消费者参与,那就是另外回事了,他们也不可能街上随便拉人参加。

 

  通过自身网站的公开,能有多大的关注度?有多少公众可以获知信息?导报记者就此提出疑问。对方答称,如果通过登报公告又涉及到费用,这同样没法解决。

 

  《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主要起草人,来自两家研究院和4家企业。这样的格局是否具有广泛性?就此疑问,标委会秘书处的这一人士指出,6家单位已经算多了,其他国家标准的起草,一般也只有三四人。所以6家单位参与,已足够广泛。

 

  利益格局亟待重塑

 

  针对导报记者的采访,杭州市民张仁广认为,将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的人员混同普通消费者,以及“人人都是消费者”的提法显然是在“偷换概念”。从正常思维去理解,相关规定中的“用户”、“消费者”应当独立于上述人员之列,与当事方无利害关系、监管关系等并代表消费者利益的独立第三方。而且,相关法律条文已将这一群体单独设立,以区别于其他单位和机构的人员。

 

  “此外,标委会提出的经费难题,也暴露出了标准制定中的一个亟待破解的困局。这一现状的存在,只会进一步加剧少数寡头企业、少数为利益集团代言的专家、学者对于标准制定的控制权。”张仁广认为,通过制度设计去破解经费短缺并不是难以逾越的问题,关键在于相关方面是否有意愿去这样做。也许他们并无意于打破现状,而更加乐见于这一现状的长久持续。

 

  “普通消费者不懂专业知识,难以参与其中,这也不是将消费者排除在外的充分理由,中国人口众多,行家型的消费者还是有的。而且随着相关消费者团体的日益强大,他们完全有能力介入到这样的事务之中。”杭州市民张仁广称,他自己就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但对于产品标准的研究却是他的一项爱好,如果有机会能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他会很有兴趣。

 

  张仁广指出,不管基于怎样的客观条件所限,包括《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在内的诸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制定过程中,消费者的参与权、话语权事实上都没有得到有效实现,这种在程序上存在着缺陷的标准,从诞生之日起就属于“先天不足”。

 

  “当前许多消费安全的话题,归根结底是标准的问题,但是我国的许多的产品标准,事实上并不‘标准’,不公正、不公平,也不科学,更没有先进性。通过对标准制定权的控制,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局面比比皆是。”浙江省消保委社会监督员沈天告诉导报记者,标准的制定,有拍板权的往往是一些不懂行的官员,实际操作、起草、修订、讨论的人员又是企业的代表、行业的代表,而真正的利益相关人倒是被排除在外了,这样的不正常局面亟待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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