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福利建设面临三大严峻挑战

xiaoke| 2012-06-01 15: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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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尚无法律保护的量化指标

 

  目前,报告提出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可以说“初具雏形”。

 

  由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在山西、河南、四川、云南、新疆五省区的12个县,建立了“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建立村一级的儿童活动中心,聘用了120名基层儿童福利主任。

 

  目前,近8万名孩子接受了儿童福利主任的家访,1712名孩子补办了户籍手续,1841名孩子领到了孤儿生活保障金,1.4万名孩子拥有了政府提供的大病医保。

 

  在示范区之外,政府、非政府组织也都致力于建立保护孩子的基层网络。浙江省在有社区服务中心的城乡社区,确定1名“儿童福利督导员”;没有服务中心的农村,在村两委中指定一名“督导员”。

 

  “政府的创新行动,标志着国家、社会、家庭之间对儿童福利的责任分工正在重新定义,国家逐渐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报告如此评价。报告统计,目前的《儿童发展纲要》提出2020年要达到的52个指标中,只有15个可测量并提出了具体测量数据指标。

 

  其中,儿童健康、教育方面的量化指标较多,比如婴儿死亡率要从2011年的12.1‰减少到2010年的10‰、90%以上的社区都有一所儿童之家等。“改善措施也比较具体,到2020年达标当无悬念”。

 

  但在儿童福利和法律保护方面,尚无量化的指标。“主要目标大多是原则性提法,这不仅反映该领域的研究和认识状况,可能也反映出中国儿童发展与保护的各方力量尚未达成共识。”

 

  报告中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0~14岁儿童比重下降,已显示出“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已出现少子化现象”。

 

  在北京、上海、天津等较发达城市,0~14岁人口不足10%,“已经步入超少子化时代”。比例在20%以上的省份,则集中在贵州、西藏、江西、广西、青海等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

 

  报告不无担忧地指出:“从人力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水平的角度来看,中国儿童群体的稀缺性更为凸显,大部分儿童集中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构成了当前中国儿童福利建设的两大挑战。”

 

  报告提出,“建立以津贴为主的独立儿童福利制度”,是国际普遍经验。中国目前是“嵌入制”儿童福利模式,如社保、低保、医保、残疾人服务教育等,都包含儿童福利。除了不成体系之外,现有儿童福利主要是救助型,国家儿童津贴项目稀少。“从顶层设计上考虑儿童福利制度,仍是一项未竟工程。”“希望报告的建议,对我国的顶层设计能够产生推动影响。”王振耀最后说。

 

  保障儿童的福利,国家应该逐渐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让儿童面临受害时除了拨打“110”之外,可以有法可依,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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