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福利建设面临三大严峻挑战
儿童受害目前只能打“110”
“不能就儿童论儿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孩子背后的各方力量。”宋文珍在今天的论坛上说。
去年,我国颁布实施了《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纲要提出,我国儿童福利制度要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这是一个重大进展。它把联合国的诸多指标写进纲要,并有了具体部署,这是未来儿童福利发展的基本框架。”王振耀说。
但报告指出,我国的儿童福利建设现在还面临三大严峻挑战。
第一个挑战是,对现代的儿童福利,我们还缺乏基本常识。“中国传统中,儿童、老人都由家庭负责,是一种典型的农业社会秩序。但是工业化以后,传统的家庭秩序不能继续维持,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已导致5800万留守儿童和2700万流动儿童群体,社会问题日益凸显。”
报告呼吁,儿童养育的责任急需“由家庭向国家和社会转移”。
随之而来的第二大挑战是,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我国在儿童福利领域的法律和条例还是空白。
“我国目前还缺乏系统的儿童保护制度,《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涉及,但并不系统,也没有建立对受虐儿童的替代性监护制度。”报告指出。
“不是光和发达国家比,我国在这方面还落后于周边的泰国、印度、蒙古等国家。”王振耀说。更艰巨的第三大挑战是,我国还缺乏基本的儿童福利行政系统。
王振耀指出,当我国实现了“津贴直接到孩子”,从孤儿福利院一转到村里,就戳开了基层组织的一个大窟窿。“比如把孩子的书屋建在村委会里,实际根本没落到孩子身边。这笔钱怎么用在孩子身上?没有专人来管。”
“新的《儿童发展纲要》来了,但是还没解决:纲要提出的目标措施如何实现?谁来牵头组织、谁来监督落实,经费有没有保障?”报告指出,澳大利亚、日本、英国、爱尔兰、美国等都设有国家层面的儿童福利部门。
“社会承担起对儿童的责任,需要发达完善的行政系统来保障:专业化的照料机构、专业化的设施和工作人员。”王振耀说。
他在美国新泽西州发现,一个州每年在儿童福利上投入几十亿美元,是相当正常的。一个纽约市,拥有一万多名儿童福利专业人员、几百个机构。
在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如果孩子受到虐待、伤害,很快会有专业化的机构介入,妥帖地保护孩子。而在我国大陆,儿童受虐待的解决办法,依然还是“打110”。“警察来了怎么做?他们对家长批评教育,让孩子很快再回到家里。这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