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调委行半年成功调解140宗医疗纠纷
私下和解
有时候,医院为了尽快平息事端,会用钱去解决问题,这容易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
这是广东省医调委运行以来的第173宗医疗纠纷。
今年6月,广东省医调委正式挂牌。这是依托于广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同意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公司。上马半年,省医调委经手医疗纠纷173宗,成功调解140宗,成功率达到80.92%。大部分案件最终都是由医院作出适当赔偿,最高的一宗赔偿金额为35万元。
在173宗医疗纠纷中,有75起是重大医疗纠纷,11宗案件是零赔付——其中2宗患者死亡,但医患双方最终还是“握手言和”。
广东省医调委主任周继华说:“以往发生医疗纠纷,主要通过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三个途径解决,耗费大量的精力、时间,矛盾还容易激化。医调委提供了第四个解决途径。我们的原则是免费调解、简单便民、及时高效,一般一个月内调解结案。”
然而,即便调解成功率让人满意,但是这173宗纠纷,实际上仍不及广州全年医疗纠纷的一成。据统计,去年全广州医疗纠纷1800多宗,大多数医疗纠纷,最终都由医院的医政部门与患者私下和解。
“近年医闹剧增,多数医院为此设置了专门的处理部门。”周继华做过粗略统计,刚刚过去的半年,找到省医调委进行咨询的,将近八成是患者,但其中近七成的调解意愿最终还是被医院方否决。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以前大多数医院实际上并不希望将纠纷转到省医调委。自家解决,医院对私了结果会更有主动权。”广东省医调委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调解员私底下告诉记者。“然而,患者对这种私了方式是极度不信任的,他们认为‘医医相护’。”
“我们并不看好由医院内部化解纠纷。有时,医院为了尽快平息事端,会用钱去解决问题,这容易造成国有财产流失。”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工作管理处副处长苏劲松曾参与《人民调解法》起草,作为广东省医调委直接指导单位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此次也参与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起草过程。
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其中大篇幅要求引入第三方调解制度,每个地市都要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草案中的一条规定引起争议:患方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不能私了,必须通过行政、司法或医调委解决。此举旨在将医疗纠纷赔偿从医患私了引入法制化途径。
但不少省医调委的调解员对规定能否落实表示担心——由于“医闹”频繁,很多医院还是愿意私下花钱摆平。即便有了强制性要求,医院也不一定愿意配合。一名调解员说:“调解原则是双方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意愿,如果医院不愿意,我们也没有办法。很多政策经常有令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