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服保健药美容 不料反致性功能障碍

flower| 2012-11-27 1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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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该大药房购买保健药使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曾多次到医院治疗。被告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出售的产品无质量问题,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原告的损害后果,与被告出售的产品无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12月28日,茅箭区法院作出判决,陈女士请求的精神损失费,结合该案案情予以适当支持,经合议庭合议,依法判决:该大药房赔偿陈某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合计2.4726万元。同时,驳回陈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此案属于特殊侵权

 

  一审宣判后,陈女士认为赔偿过少,表示不服,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日前,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陈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谈及本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雷素琴律师进行了分析,她认为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责任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除法定可以免责的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证明责任上,受害人只需证明使用了缺陷产品、使用缺陷产品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即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而生产者需证明免责事由的成立或者受害人所受损害与其产品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责任的,产品销售者赔偿后,产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

 

  女子服用美容药致性功能障碍,致家庭现危机。这在提醒那些爱美人士,美容要谨慎,别随意到药店或者美容院购买药物服用,否则美容不成反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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