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试点医院药品加成今年取消 提高服务价格

柒零| 2015-06-15 16: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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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国家卫计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办的第十一届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县级公立医院,今年必须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政策。”这一政策说明药品加成政策取消后,针对医院减少的收益,“政府补一些,价格调整一些,医院消化一些。”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扭曲,服务价格(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等)很低,在所获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转入依赖药品和耗材收入维持医院运转。

 

2006年,国家发改委在《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

 

“现在医院的(收入)结构是不合理的,70%左右是药品耗材。”在梁万年看来,取消药品加成的核心就是要彻底斩断药品和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重点。今年,国务院相继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国1992个县所属的5000多家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综合改革。此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扩展到100个地市,包括这100地市的所有公立医院。

 

梁万年称,此轮医改的目标之一是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实现“三回归”——“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治病救人的角色,药品和耗材回归治病的功能。”

 

但是收入大头取消了,医院的运行是否会受影响?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广东大部分县级医院自取消药品加成以来一直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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