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九龙治水”未解决 “毒豆芽”案是典型案例
柒零|
2015-06-15 16: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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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首部食品安全治理蓝皮书指出,食品安全监管“九龙治水”的问题仍未解决,标准不一,“毒豆芽”案件即典型例证,同时也没制定与食品卫生标准相衔接的环境质量标准,导致很难从源头管控。
6月13日,《食品安全治理蓝皮书(2014)》(下称“蓝皮书”)在北京发布。该“蓝皮书”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多家科研院所共建的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编著。
“蓝皮书”显示,中国现有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虽然数量较多,但大多是不同部门在不同时期制定和颁布的部门立法、分段立法、分散立法,相互交叉重复、缺乏衔接甚至冲突严重,许多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制定修改时间也滞后严重。“蓝皮书”建议尽快建立《食品安全法》基本法地位,并加快该法修订速度,与时俱进修正和丰富其内容。
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督,解决过去“九龙治水”、分段监管的局面。“蓝皮书”称,从目前状况看,各职能部门之间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典型的例证就是在“毒豆芽”案件中,对豆芽的监管问题至今未能明确,有关部门至今未对“毒豆芽”案件中一系列的定性和法律依据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应。
新闻此前报道,因对豆芽的属性和监管存在争执,使用“无根素”制发豆芽被认为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近年重典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情形下,出现了一系列有争议的案件。农业、卫生两大监管部门都表示,发豆芽不归他们管,“踢皮球”引发司法混乱。
除了食品安全标准本身的问题,其与环境污染标准之间还存在非常大的制度差距。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石磊表示,“甚至可以说按照环境污染标准不是污染的,但按食品安全标准就是污染,标准的差异与缺失影响到未来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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