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被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昨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修订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将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与修订前的相比,这个新通过的食安法,着重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网购食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今后消费者如果在网上购买食品出现问题,而购物网站无法提供商家的具体信息,那么网站得先行赔付。
网购食品被纳入监管范围
以前,在网上买了一批食物,吃过以后身体却出现了不良反应,想要维权,投诉给食药监部门,却只能转交给店家注册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处理,费时又费劲。等一轮处理下来,时间都过去了好几天了。
新版《食品安全法》中,将网购食品纳入了监管范围。交易网站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消费者有权在网购食品出现问题后,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站事先没有登记商家的信息,出了问题以后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那么相关的赔偿则需要由网站率先支付。在赔偿了消费者以后,平台才可以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药
新版《食品安全法》中,与之前的版本相比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那么在规定出来之前,我们吃的蔬果对农药是如何管理的呢?
据了解,其实早在2000年出台的《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中,就要求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2003年,南京市政府更是列出了42种高毒、高残留农药“黑名单”,在南京全部禁止销售和使用。也就是说,当时南京就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了。随后这个“黑名单”被逐渐扩大到46种。
根据江苏省农科院介绍,江苏对于农药管理一直都很严格,江苏地产的蔬菜瓜果使用的也一直是低毒农药,可以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