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眼里的人命:三万五万都有

vivi03| 2013-05-22 17: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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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弄清楚求助人赵建英建英当时在手术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跟随求助人及其家属一起来到了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这里见到了主管医疗纠纷的杨院长。

 

记者:杨院长,你好。

 

杨院长:这个事回头把具体的情况弄一下。

 

记者:杨院长,您看我们方便不方便坐下来说一下。

 

杨院长:我马上要去手术,具体的情况也给下面说了,他们正在处理。

 

记者:这个事情您了解是吧?

 

杨院长:我不太了解,从其他渠道听说过,到目前为止没有正规的材料到我手里。

 

赵建英的家人:我觉得这是你们医院内部的问题。

 

杨院长:不是的。做为家属,你应该给我写个东西拿过来。

 

赵建英的家人:我们不知道流程,我们的材料早就递到医务科了,听说医务科负责这一块儿,医务科向你们领导反映,至今都没有给我们答复,年前我们都来了,来了3次。

 

杨院长:我知道,既然是这个情况的话,回头我给你问问医务科。

 

赵建英因见杨院长说有手术就要离开,情绪变的有些激动。。。。。杨院长告诉我们,并且马上还有一个手术要做,下午才有时间,为了帮助求助人赵建英建英,记者建议,负责解决医疗纠纷的医务科,把赵建英建英的具体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给杨院长,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跟随求助人及其家属一起,我们来到了医院的医务科,在这里见到了医务科负责人刘洋,可是,没有想到在医务科事情不但没有顺利解决,矛盾反而激化起来。。。。矛盾发生后,警方已经介入处理,那么求助人赵建英建英的医疗纠纷到底该怎么办呢?事情既然摆在那里,总的有人出面解决吧。次日,记者再次联系杨院长,杨院长说出了院方的态度。

 

记者:院方最后的态度是什么?

 

杨院长:这个事情本身来讲,一个是调解,一个是到法院再去谈,那么她去做医疗事故鉴定,我们没有说我们没有责任,因为我们一直承认了,说是没有鉴定的必要了,我们自己已经认了。

 

记者:院方就是承认是由于院方的过失造成的?

 

杨院长:是啊。而她这个病的情况很特殊,一个是我们院方肯定是因为损伤造成这种情况,对不对?我们已经认可过的东西。

 

记者:那医院现在要是走协商这条路的话,那杨院长方便说一下医院的态度是什么吗?协商愿意的话,对病人家属赔偿多少呢?

 

杨院长:这需要一个协商的过程,也可能陪一万,两万,三万五万都有,像有些医疗纠纷甚至出现把生命都丧失了,也就是陪几万块钱 。

 

赵建英建英的医疗纠纷应当如何解决?要求索赔的数额又该如何认定?我们栏目的维权律师认为

 

律师:通过我们今天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到,在这起医患纠纷中,医院的过错的明显的,因为在手术的过程中,医院没有按照严格的手术操作规范,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在手术做完以后的1-3天内,在发现手术有事故以后,医院没有及时的告知患者,医院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所以医院在这方面存在严重的过错。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诊疗的过程中,医院有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医疗费,第二个是误工费,第三个是护理费,第四个是交通费,第五个是伙食补助费,第六个是营养费。如果患者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构成伤残的话,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和伤残器具费用的赔偿,同时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微微网健康新闻编后语:医生把生命看做三万五万的商品实在令人心寒,这样无视病人生命健康的医生应予以严惩,希望通过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以及医疗制度的改革,医护人员更多一份责任感,真正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天使,而不是手起刀落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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