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级医院成功破除“以药补医”制度
近日,广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去药之利还医之本,以药补医将到尽头。广西县级医院成功破除“以药补医”制度,而新一轮的医改将更惠民。
目前,随着我区医改工作的深入,我区基本医保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改革也已顺利实施,新一轮医改给老百姓带来越来越多的实惠。
然而,公立医院却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尤其是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着我区4000多万农村居民的健康服务重任,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的重点。因此,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便成为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根本举措。
今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8月29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全区将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这也意味着,广西医改正向“深水区”挺进。
改革第一步:“试水”出成效医院受好评
“目前,我县人民医院患者的平均住院日下降1.2天,住院费用平均下降119元。另外,我们通过信息系统向公众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让患者清楚了解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在8月29日的分组讨论会上,鹿寨县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011年9月1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正式部署和启动武鸣、鹿寨、兴安、永福、上思、容县、田东等第一批7个县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先行在我区试点县的公立医院进行经验试水。
试水之初,广西从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并加强在管理体制上的监管和控制。经过一年运行,我区7个试点县的各家公立医院积极推进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公益性保障机制正在形成。然而,由于去年国家的指导意见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区在指导意见中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按“两步走”的改革路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