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违法惩处加重 专家称应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

xiaoke| 2011-11-26 08: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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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

 

  面对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如何才能让人们不再谈“食”色变呢?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普遍存在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守法意识淡薄、监管体制仍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不足、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尚未跟上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任重而道远。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秉龙对本报记者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首先,从政府层面来说,要依法管理,要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机构特别是基层执法机构的建设水平,检测食品安全是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从财政上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人员培训和仪器检测水平;其次,从企业层面说,要不断加强法律意识,严于自律,另外,由于食品很多是由农户生产的,规模小,难以按共同标准来生产,要加大建设农业合作社、塑造品牌,提升整个产业的标准化程度和安全程度;第三,从消费者来说,要提高质量安全的认识水平和鉴别能力。

 

  余丰慧建议,应将食品安全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之一,提高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民生指标的考核标准,将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地方官员能否升迁的参考标准之一。此外,还应提高食品行业准入门槛,抬高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处罚力度等。

 

  资料链接: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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