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七成县(市)已启动公立医院改革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医改办公立医院组和政策组负责人傅卫介绍,目前全国1463个县(市)已启动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共有329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占78.3%,其中8个省份已经全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其中61个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764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改革目前取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破除以药补医方面
3077家县级公立医院、446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四川、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已经在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1个省份的224个地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各地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综合措施,推动构建科学补偿机制。
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面
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正在研究制订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按要求将于今年11月中下旬统一实施。江苏省对国家规定的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进行集中采购,青海省将公立医院全部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有效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
管理体制方面
安徽、广东、河南、内蒙古等省份在县级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试点城市还在理顺政府和公立医院关系、构建法人治理结构、下放微观管理权限方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
人事分配制度方面
各试点地区积极推行定岗定编不固定人,建立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海南、福建等地在这些方面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同时各地还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开始显现。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
各地普遍在医保总额控制基础上,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床日等支付方式改革。云南省玉溪市、禄丰县探索实行按疾病诊断组付费(DRGs),河南宜阳、武陟、息县推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在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
各地科学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托管、院办院管等形式促进医疗资源整合,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浙江省推动医学人才和城市医院资源“双下沉”, 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率“两提升”。
分级诊疗方面
各地通过提升基层水平、创新服务模式、基本医保引导、价格杠杆调节等方式推动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引导形成合理就医秩序。甘肃省、福建省厦门市在分级诊疗方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医疗服务方面
各地认真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通过改善就诊环境、开展预约诊疗、优化服务流程、推出便民惠民措施、实施优质护理等,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使群众就医感受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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