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药价暴涨而走改革回头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6月1日国家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后,心脏病常见药品地高辛片价格上涨了10倍。地高辛片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属于低价药品。据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药品原料价格快速上涨,在国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后,生产经营者从去年年底开始逐步提高了药品售价。
价格暴涨不是药价放开的初衷,让百姓不再“看病难看病贵”才是目的。刚看到这一新闻,笔者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迅速调查、进行干涉,防止“暴涨伤人”。但难道需要通过行政指令强制降价?如果是这样,岂不是要走改革回头路吗?
过去的事实已经证明,药品价格管理环节的过多行政干预,常常和已经市场化的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等发生矛盾,容易出现一些扭曲的现象。药价放开,正是应此而生。从大的方面讲,药价放开符合改革精神,体现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小的方面讲,这也是解决药品乱象,特别是一些低价药品“一限就死”的必由之路。也就是说,从方向上讲药价放开是正确的,是应该坚持的。而且,改革总是因问题而生,总是在不断解决旧问题不断面对新问题中而前行的。药价放开不过几天时间,如果因为一些“可能问题”,就开改革倒车,显然不是改革精神的体现。
但是,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导向,忽视存在的问题,也是坚决不可取的态度。只是在面对问题时需要分析和回答,问题到底是整体的还是局部的,是方向的还是举措的,是改革自身的还是改革不到位的。如果是前者,需要调整,如果是后者,更需要向改革找出路。
针对地高辛片的价格暴涨,虽有声音讲,主要是原材料成本暴涨的问题,但真相还需要权威还原,不能偏听偏信“某人说”特别是“利益方说”。对于有关方面来说,现在更应该依据《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监督查处市场中的暴利和价格垄断行为,特别是有没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药价放开后出现暴涨十倍,这是不正常的。但无论是“垄断推动”,还是“成本推动”——原材料供应也可能存在垄断问题,都不是改革自身的问题,而是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必须坚持的是,即便药价暴涨也不能开改革倒车。从某种意义上讲,某种药品价格应该处在什么水平,并不是改革的重点,如何形成一个有效的药品价格竞争机制,这才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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