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喂奶都不够?人大代表呼吁延长二胎产假

程程| 2015-03-23 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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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只有98天产假,三个月多一点, 连喂奶的时间都不够。 ” 自去年5月30日“单独二孩” 政策在我省落地以来, 越来越多的 “二孩妈妈” 面临这样的难题。 为此,不少 “二孩妈妈” 及部分人大代表呼吁延长包括二胎产假在内的所有产假。

 

专家表示, 头胎晚育多出的60天假期是奖励性政策,在我国没全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前, 全面延长产假可能还有很多现实难题。

 

困扰:二胎产假缩水 哺乳工作两耽误

 

“孩子还没断奶, 上班时总想着家里的孩子, 工作也不能安心。 ” 每天一下班, 崔晓莹(化名) 便急匆匆地往家赶, 就为了能早一点给孩子哺乳。今年33岁的崔晓莹在省城一事业单位工作。 “单独二孩” 政策在我省落地后, 她生育了第二个孩子, 可让她感到苦恼的是, 单位只给了98天产假。 “孩子还在吃奶, 就要回来上班。 ” 这让她很焦虑。

 

“一开始我还利用中午一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 从解放路赶回营市街那边去喂奶。 ” 可坚持了两周左右, 崔女士已是筋疲力尽。 “这还没算上照顾大女儿的精力。 ”不仅崔晓莹面临这样的困扰。 据悉, 自去年5月30日,我省正式实施 “单独二孩” 政策, 全省累计受理 “单独二孩” 再生育申请30余万份。“我正在想用什么办法再请假呢, 能多喂一天母乳就多喂一天。 ” 三个月产假即将结束的孙女士也是一位 “二孩妈妈” , “第一胎我休了近半年的产假, 现在我快四十了, 却只能休三个多月, 少了两个月。 ”

 

政策:60天晚育假是奖励 二胎没法享受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 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在全国性规定的基 础上,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 公民晚育, 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具体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制定。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 “女方晚育的,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产假六十日。 ” 其中, “晚育” 是指“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 即生育二胎不属于晚育,产假时间即为全国规定的98天, 且男方也无护理假。

 

据此, 记者算了一笔账,符合晚育条件的妈妈, 生育第一胎时除享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 还可享我省规定的晚育假60天, 算上难产等情况, 产假可达173天, 近半年的时间。 对于二胎而言, 则只有98天, 即便是算上15天的难产假, 也只有113天, 比一胎少了60天的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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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大代表 产假 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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