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性别比六连降,不仅事关男性危机

喵酱| 2015-02-04 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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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即每100名出生女婴对应115.88名出生男婴,实现了自2009年以来的连续第六次下降。实际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六连降,男女比例失衡,不只是“男性危机”,更是“女性危机”和“社会危机”。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出生人口男女比例的人口指标,正常范围是103至107。我国是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波及人口最多的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1982年为108.47,1990年为111.14,2000年为116.86,2004年达到121.18。而从2008年至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依次分别为120.56、119.45、117.94、117.78、117.70、117.60、115.88。

 

专家认为,尽管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整体水平依然偏高,并且已经显现出后果。

 

2014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0万人。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70079万人,比女性多3376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以女性为100)。

 

人口性别比六连降,引发了媒体、网络热议。特别是“男性比女性多3376万人”这一数据,更是引发诸如“将有一大拨光棍来袭”“男同胞压力好大”之类的担心,同时也有“为什麽感觉身边剩女多”的质疑。实际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男性比女性多,不只是“男性危机”,更是“女性危机”和“社会危机”。

 

出生人口性别比6连降,仍不乐观

 

国际上通常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3~107之间为正常水平。也就是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对应出生男婴为103~107名。1982年起,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2,溢出正常水平,之后开始一路飙升。1994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5以上,2004年达到最高峰121.2,其中一些省份还长期维持在130。

 

2009年被视为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一个拐点,从这年起开始了持续6年的下降,但从国家统计局此次公布的数据看,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2014年为115.88。也就是说,六年的降幅为3.57,整个下降的幅度还不大,距离国家要求的“十二五”期末要降到115这个目标虽然很接近了,但是从国际正常水平来看,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依然高位运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依然任重道远。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一直被认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直接原因包括B超、DNA等检测技术的进步,给人为选择胎儿性别问题提供了可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则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强烈的男孩偏好情结,包括“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以及与之密切相联系的社会性别体制。比如在家庭制度方面,主流仍然沿袭随父姓的姓氏规则、延续男娶女嫁的婚配规则﹔社区层面,女性成员更容易失去获得土地、宅基地等资源分配的资格与机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女性因为生育等因素而会面临著歧视的问题﹔以及诸如退休政策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等,都无形之中强化著男孩偏好。

 

“男性危机”是误读

 

每每讨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男性偏多的问题,总是伴随著舆论关于男性婚姻危机的担忧。“老婆成为奢侈品了”“将有一大拨光棍来袭”“男同胞的压力好大啊”。这些说法与感慨,瞬间让人感觉男性偏多的问题是“男性危机”。

 

如果我们换一种问法,或许就能够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按照国际公认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水平,如果说男性多了,就意味著女性少了。那麽,这些女性去哪儿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消失的女性”,用来指代那些因人为干预因素没能来到这个世界或者因性别偏好较早死亡的女性人口。

 

也就是说,男性多3376万,对男性而言可能是婚姻的危机,但对女性而言,则意味著“生命的危机”。

 

我们不能因为“消失的女性”影响到了男性的婚姻,才意识到问题所在,并且仅仅局限在“男性危机”方面,也应该看到“消失的女性”更是事关女性生存、发展等基本权利的问题,是“女性的危机”。同时“消失的女性”也确实会对买卖婚姻、拐卖人口、卖淫嫖娼、强奸等问题推波助澜,更是一种事关不同性别的“社会危机”。

 

如何拯救“消失的女性”

 

对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引起的“消失的女性”问题,我国政府早在2002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开展综合治理,其中就包括关爱女孩行动、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优化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利益导向。并通过法律、政策等,进一步理顺落实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男女平等。

 

同时,政府、妇联、社会组织以及公众也通过试点推进的方式,探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经验。如黑龙江全省推进修订村规民约,确保社区分配规则中的性别平等。在安徽长丰,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提倡改变姓氏习俗,新生儿可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或父母双姓,对随母姓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变革丧葬习俗中的性别歧视内容,并将村规民约的形式予以固定,从而慢慢淡化唯父姓意识,引导人们改变男孩偏好观念。这些探索,都从文化根源深处,触动社会性别体制,可以说提供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之策。在一定意义上,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6连降,可以说是对我国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的一个有力証明。

 

一方面,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经历6连降之后,依然高位运行。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将性别比的明确目标纳入国家规划。此前“十一五”规划中,隻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这表明了我国政府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决心和勇气,为治理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组织保障。

 

国际治理的经验也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从国际上看,在整个东南亚,受儒家文化影响的这些国家,都曾经出现过性别比较高的阶段,如韩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也曾达到116.5的最高值。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通过立法以禁止性别歧视、设立政府专门机构以促进性别平等、运用法律手段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堕胎等措施,基本实现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回归国际正常水平。

 

面对“男性比女性多3376万人”的社会现实,媒体和公众需要走出传统性别观念的窠臼,少一些“光棍来袭”式的调侃与选择性忽视,多一些关注“消失的女性”之类的担当与追问。

 

毕竟,男性比女性多3376万人,不仅仅是男性的危机,更是女性的危机,也是全社会共同的危机。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携手共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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