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近半发生在二级医院 医院有过错仅2~3成

喵酱| 2015-01-04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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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2014学术年会上,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仕林公布了一项有关全省100家医院三年间医患纠纷状况的研究报告。调研显示,三年间,全省医患纠纷一路增多,二级医院发生率占比超过45%,而经鉴定,最后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仅为二至三成。

 

该课题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组织南医大法学专家,联合省医调委,对我省100家不同地区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调研,而医患纠纷的数据,更是包括了来自省卫计委、省医调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医学会的数据。

 

医患纠纷呈攀升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至2014年11月间,全省发生医患纠纷呈现节节攀升势头——2012年,2248例;2013年,2837例;2014年1~11月,3167例。年增幅超过25%。

 

当一般性医患纠纷处置不当,容易演化成“医闹”事件。课题组列举了广东医调委的统计,从2011年至2014年10月,该机构共参与处置“医闹”案件853宗,2012年、2013年、2014年1~10月分别发生279宗、283宗、215宗。详细分析2014年各月情况,发现每月现场处置的“医闹”案为17~27宗,月均达21.5宗。

 

医疗机构过错占比较少

 

而三年间,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患纠纷占比非常不同,发生在三级医院的3084例,占37.38%;二级医院3775例,占45.75%;一级医院机构1393例,占16.86%。

 

一般在发生医患纠纷后,患方都认为医方存在过错,那么事实真相如何?据课题组调查省内5家司法鉴定机构和省内部分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结果发现,送交鉴定的医患纠纷,最后认定为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仅占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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