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医院奖励五千抓药代 为什么药代形象不佳?
为什么医药代表形象不佳?
职业定位模糊准入管理缺乏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广州各家医院、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常见到医药代表的身影,他们衣着得体,每人手里几乎必拿着皮包,随时将包中药品、医疗器材的宣传资料拿出来,有时也可能是某个酒店的产品推介会请柬。他们在科室、病房外转悠,见到目标医生便走进去套近乎,看准时机递上名片或者宣传资料……
医药代表在上世纪80年代末由外资药企率先引入中国,职责是向临床医生讲解药品的功效和使用方法,而非药品推销。但事实上,因医药代表基本上是以产品销售量来计算收入,所以为追求利益,在人们的印象里,医药代表们成了专门卖药并给医生提供“回扣”的一个群体。
在药品、医用材料、设备和器械购销中均可见到医药代表的影子,部分人员使用回扣、提成、礼金,赞助会议、旅游、支付学费、讲费等多种商业贿赂行为,以求医药产品在医院“上架”,被医生“销售”出去,正是这部分人扰乱了医疗秩序,导致医药代表的名声愈发不好。
在中国,医药代表还不是一个被国家承认的正式职业,没有统一的准入和管理制度,导致医药代表的职业标准和功能定位模糊不清;医药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各制药企业对所聘请医药代表的药品推广行为也有不同要求。这些都导致医药代表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借工作之便推广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参与商业贿赂,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和干扰医生用药等,造成不良影响。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教授李大魁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医药代表纳入职业化管理的建议》,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尽快将医药代表作为一个新职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建立准入、注册、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医药代表职业定义、职责范围、准入标准、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将医药代表纳入职业化管理。
据了解,“医药代表资格认证”制度早就存在于许多国家。英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日本、菲律宾、新加坡、印尼,以及中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虽然英文名字不完全一样,但都建立了类似“医药代表资格认证”的制度,有的历史还较长,认证体系也较为完善。
而对医药代表违法行为的惩罚,广州律师徐刚认为,目前对医药代表商业贿赂行为量刑太低,根据公司法、刑法相关规定行贿企业工作人员五万元起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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