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发生事故算工伤”惹争议

喵酱| 2014-09-01 17: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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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通报《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今日起实施。条文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合理”成为“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关键词,下班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上下班发生事故算工伤”的规定一出台就争议四起。

 

网友热议“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

 

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如何界定?最高法院关于工伤的新规迅速引发热议。

 

“下班买菜时不小心滑倒骨折,算工伤吗?”“被路人打了,或者自己掉沟里了算工伤吗?”“遇到疯狗咬人,穿红灯受伤,与人争吵打架受伤......算工伤吗?”针对网友提出的疑问,专家表示所谓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若因买菜不小心摔倒,不算工伤事故。

 

网易网友认为,新规是一种转嫁成本给企业的做法,上下班路上算工伤、名义为弱势群体考虑,其实质是把政府、社会的责任转嫁给企业。

 

有网友理性分析道,第一,工伤认定不是企业说了算,是社保局说了算。第二,下班路上如果员工自己的责任弄伤的,算工伤不合理。例如我们这就有工人下班骑个电瓶车逆行并斜着穿马路,撞到人家正常行驶的汽车上了,然后交警认定工人主要责任,我们报了工伤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第三,下班后回家的必要路程属于工作的延续,但是有个限制。比如你骑个电瓶车回家3公里一般10分钟就可以到家,那你下班几个小时后出事了说要报工伤,合理么?

 

更有网友吐槽,公务员半夜醉死也算工伤,这回我们的待遇终于稍微赶上公务员了!

 

专家观点

 

专家表示,新规拓展了对工伤的界定范围,就工伤保险认定等内容进行了细化,突出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广大工友是利好信息,但“合理”一词仍存在疑问,应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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