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体验办证难:一个准生证16天跑8个单位
⒈体验办证难
办证人16天跑了8个单位,开了5份证明材料,涉及8个盖章环节
眼下,被百姓俗称“准生证“的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成了一些育龄夫妻眼里的“折腾证”。有人担忧,单独两孩新政实施后,办理二孩准生证会更麻烦。
那么,“办证难”有多难?难在哪?
近日,记者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看到一份《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体验式调研报告》。“跟着群众走一趟,感受办证难不难。”据原政策法规处处长胡永平介绍,这份调研记录了工作人员跟随一对夫妻办理“准生证”的过程。在16天的时间里,办证人跑了8个单位,开了5份证明材料,涉及8个盖章环节,才把“准生证”办下来。
“我是石家庄本地人,爱人户籍在江苏省宿迁市。我们2012年12月结婚,2013年9月份怀孕,发现孕情2个半月后开始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办证人赵琳(化名)回忆,“当时原省人口计生委征集办证人,工作人员以亲属身份跟着我俩体验整个过程。”
第一天,居委会。检查完赵琳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孕检证明后,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还需准备2份材料:一是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外省的要盖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章;二是婚育证明由居住单元的楼长签字确认。
赵琳随后赶到单位开了婚育状况证明。“为了开我爱人的婚育证明,我们联系了他的江苏老家,被告知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回去接受孕情检查。”赵琳说,后经协调江苏省人口计生部门,只需将男方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寄回原籍,由男方亲属代为办理即可。
第九天下午,男方婚育证明开回来了。
第十四天上午,辗转于小区、居委会和镇政府。与单元楼长约好见面时间,孰料她临时有事出去了。于是赵琳一行去了居委会,询问能否先给盖章,后由楼长签字,遭拒,“这是规定程序,不能颠倒。”只好返回小区等楼长。10点40分,楼长回来了,看过材料就签了名。“居委会说,楼长如果不清楚办证人情况,还得走访调查后才能签字。而她只是简单地以我们的口述为准。这个环节形同虚设。”
带着楼长证明和其他证件,赵琳夫妇急忙返回居委会,岂料主管计生办证的人员有事提前走了。他们干脆直奔镇计生科办证,结果被告知,若双方是机关事业单位开的证明,就可以直接由镇审核办理;若是民营企业的证明,仍需居委会环节确认。夫妻俩的情况属于后者,无奈,还得再跑一趟居委会。
第十五天下午,先去居委会审核盖了章,再去镇计生科审核时,遇上网络不通,只好留下相关证件,打道回府。
第十六天上午一早,与镇计生科联系,得知网络通了,1小时后,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终于办结。有了它,赵琳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孕期保健等相关服务。
⒉办证“四梗阻”
着眼点是如何才能管得严、管得住,而较少去考虑如何服务好、如何简化流程和方便群众
“赵琳的遭遇,让我们看到了办证难的症结。”胡永平分析,“准生证”梗阻有四种原因。
一是额外增加办证环节。与省里制发的登记试行办法相比,基层额外增加了如楼长签字这样的附加条件,且对外省户籍的婚育证明要求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章。这不仅增加了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办证效率,也加重了办证人的负担。
二是工作理念存在偏差,个别工作人员仍停留在“管”的阶段。从制定的规定、办理的流程,到要求的证明、需要盖的章等,着眼点都是如何才能管得严、管得住,而较少去考虑如何服务好、如何简化流程和方便群众,结果是干部受了累,群众有意见。
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方法不到位。此次办证过程中,居委会墙上公示的政策办理流程图明确指出,婚育证明的出具渠道为: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单位的,由户籍地居(村)委会出具。但实际执行中,对于有单位的,基层将单位区分为国有单位还是民营单位,前者的证明予以认可,后者出具的婚育证明不能作为直接证明,还需要所属地的居委会和计生部门盖章确认或重新出具证明。对此,赵琳询问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被驳回:“这是统一规定,你是按公示牌上的办,还是按我说的办?”说明基层工作方法存在问题。
四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难。调查发现,群众反映办证难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婚育证明出具难。针对本地未迁移过户口的居民,婚育证明出具比较顺利,准生证就比较好办,而一旦涉及曾经调动户口的居民,准生证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问题。
在现户籍地居委会办理手续时,居委会往往以不掌握户籍迁入前的婚育状况为由,要求到原户籍所在地出具当时的婚育状况证明;但是原户籍所在地多数会以户口已迁出超过一定时间、档案已移交或办证人员变更等理由不予开具证明,导致办证事项陷入僵局。
对于户口和个人档案未放在一处的办证人(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比较普遍),在居委会盖章时,居委会往往要求档案所在地开具婚育证明,而档案所在地,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往往会以户口未与档案一起放置的理由推脱,不给出具证明,导致办证过程不能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