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不符合现实是否该取消
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需要回乡,给流动人口带来很大麻烦,纷纷要求取消。准生牵扯到计划生育是否侵犯公民的权利问题,生不生孩子有人管不太像话。
12月3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同时,计生委要求各地精简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这是对“准生证”办理难问题的一个制度回应。此前,一些地区围绕“准生证”也开始进行改革试点。据报道,江苏、上海、黑龙江等地,生育头胎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今年8月份,《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以后流动人口办准生证和孕检都不用回老家办理。
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受访者都曾办理过“准生证”。有六成受访者认为应该有条件地取消“准生证”,其中有31.7%的人认为“头胎不需要,如果超生需要‘准生证’”,28.3%的人认为“不需要,可以出生以后再办理其他手续”。可见,多数人认为,无论是限制“超生”还是人口管理的需要,都可以通过其他办法实现,而不必统一要求办理“准生证”。
当然,“准生证”对不同人的“难度”是不一样的。有44.2%的受访者觉得“困难,费尽周折”,其余55.8%的受访者觉得“不算困难”。这种差别可能主要取决于受访者是否属于“流动人口”。分析受访者生活和工作地的背景发现,在外地工作、生活或学习的受访者中,超七成认为流动人口办准生证没必要回老家办理,认为这样纯粹是人为制造麻烦。
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准生证”最严重的问题在于,给众多“流动人口”人为制造了不少麻烦,所以六成受访者赞同取消。四成认为需要保持“准生证”制度的受访者,主要是考虑这“有助于人口管理”,但赞同取消者其实也给出了化解办法,比如“出生以后再办理其他手续”。
“准生证”就是准许你生孩子,也就是生不生孩子有人管,不准许你生你就不能生孩子。这样的准生证一定得取消,侵犯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