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人满"并不为"患"
大量的外来人口或许会引起治安问题,但是外来人口大多不占有城市公共福利。
治安问题是城市发展的伴生因素,不能仅归咎于外来人口多
治安问题是城市发展的伴生因素。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对立会使犯罪率增加,城市地区就高于农村地区。人口处于流动性的情况下,治安问题可通过加强公共服务来解决,一味的"赶人"适得其反。2011年旧宫大火的起火地点是在违章建筑内,租住在这些违法建筑里的农民工开始被陆续清出。不仅旧宫镇南小街变成一座空城,被赶走的农民工的衣食也无法保障,反而增大了公共安全事故的隐患。
与城市拥挤度更相关的是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非人口
根据Demographia(2011)编辑的世界各城市集聚体的数据显示,与城市拥挤度更相关的是所在国的经济发展程度,而不是所在国的人口。所在国人口少一半,拥挤度要低6.8%,但所在国人均GDP高20%,拥挤度要低7%。即,对大城市拥挤度来说,全国人口少一半所对应的差异,不如两三年的经济增长。在全球221个人口超过200万的城市集聚体中,上海和北京的拥挤度(建成区人口密度)分别处于第114和139位,仅属中等偏轻水平。
城市交通拥堵主因在于城市布局,减少人口效果难持久
美国《外交政策》2010年评出世界五大交通拥堵城市,北京名列榜首。但首"堵"并非因为人多:首先,与国际上其他城市相比,北京的汽车保有量不算太多;公共交通方面以地铁为例,北京的地铁里程虽然是世界第一,但城区的地铁密度不高,而人口减少将建设地铁的需求和财力也相应减少,那么减少人口对减缓地铁拥挤的效应虽立竿见影却难持久。其实北京的拥堵与城市布局更相关。将北京与同为人口大城市的纽约市相比,纽约范围内的面积中道路占25%(纽约市政府交通局,2012),而北京建成区面积中道路仅占7%(北京统计年鉴,2012)。
人口聚集有其客观的经济规律在起作用,过往的行政操控皆不成功
社会资源的集中与人口的集聚互为因果。一方面,社会资源吸引人口;另一方面,人口聚集带来效率提高,创造更多社会资源。这两方面的力量相互作用,形成正反馈,导致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这种情况非行政可操控。1983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提出把2000年的人口规模控制在1000万人左右,而1986年北京市总人口已达1000万;《规划(1991-2010)》要求201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250万左右,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已达1382万人;《规划(2004-2020)》提出2020年北京的总人口规模要控制在1800万。而2012已超两千万的。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上海、广州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