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慈母败儿” 害了李天一?
李在珂的短信原文,梦鸽只公布了尾部
近日,《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在网上受到热捧,信中直指“把李天一送上被告席的正是梦鸽,他的母亲”。而网友也对梦鸽“慈母败儿”议论纷纷。这种对梦鸽的指责,站得住吗?
客观地说,梦鸽在本案审理中的表现不利于李天一
梦鸽偏执的认为李天一无罪,为此无视事实
梦鸽参与了全部庭审,事后接受采访又对一些庭审情节言之凿凿、反复申明,表达时看似情感真挚,让人不容易相信她会撒谎。但是仔细辨别,发现梦鸽说的关键点又和事实严重不符。
比如她坚称“孩子们没有一个承认有罪!当庭孩子们没有一个认罪”。但海淀法院的通报明确指出“三名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指控不持异议”,也就是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再比如梦鸽指出被告人魏某在庭审时突然指认李天一打人,且是唯一指认者,而魏的指认源于其辩护律师李在珂背后教唆。梦鸽还指出李在珂所属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了两名被告人(大小魏)不合规,暗示李可能让大小魏串供来陷害李天一。可事实是,李在珂所属的律所虽然代理了两名被告人(这并不违反规定),但是两人中只有大魏指认李天一打人,小魏并没有。而与大魏的指认形成交叉印证的,是另一位被告人张某的庭上指认。梦鸽为何对张某的指认避而不谈?
梦鸽为了加强对李在珂的指控,还爆料说“李在珂曾用短信威胁我”,短信中扬言 “我今天让你笑,明天我就让你哭!”,后梦鸽公布了这条短信截屏,其中确有“我想看看你们笑过之后是如何哭的!”的字眼。但事实是,梦鸽公布的这条短信被“掐头去尾”,脱离了语境。这条短信实乃李在珂发给李天一的辩护律师陈枢的并抄送梦鸽,是为了回击庭前会议上“陈枢和梦鸽对自己律所律师的嘲笑”(原文见右图)。李在珂在这个案子中是否干净另当别论,至少梦鸽在曝光短信时刻意隐去语境,有存心抹黑他人之嫌。
梦鸽一味指责他人、为己方开脱的言行当然不止上述这几条,正如《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中所言,梦鸽表现的态度就是“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这种偏执对李天一的定罪量刑毫无用处,反而让李天一失去减刑机会
如果这种指责和开脱能有利于为李天一脱罪减刑,那也可以理解。但是否认法庭的通报、否认得到交叉印证的事实、刻意抹黑对方律师,这对李天一的案情没有任何好处,法官又不会根据你在媒体面前讲了什么断案。
而此前,梦鸽为了让孩子“无罪”迫使两任想做罪轻辩护的律师辞职,使李天一失去了减轻量刑的机会。
这种偏执却有一个关键的坏处,就是毁坏了李天一最缺少的“是非观”
对犯罪行为的研究表明,大多数人由于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但少数人并“不吃惩罚这一套”,所以有些人在受到惩罚后仍接连犯案,成为累犯。
对李天一最大的担心,目前来看已经不该是“他被判刑”(虽然本案还没有宣判,但李家翻盘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而是未来李天一获释后,他还很年轻,如何让他从此和违法犯罪绝缘?上次他因打人被收容教养,获释后仅在本案中,就又有在金鼎轩吃饭时与人斗殴和殴打杨女士两次动武,这样的表现让人如何放心“他可以被改造好”?如何对他的未来有信心?
李天一需要的是拯救,而不是袒护。如何才能拯救李天一呢?今日话题曾援引剑桥大学的研究指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是非观,是让其与犯罪绝缘的关键——是非观强的孩子服从法律,自控能力也比一般孩子好很多,相反那些没有是非观的孩子,人数不多却“包办”了大多数不法行为。
可梦鸽所做的,是在培养李天一的是非观还是毁坏李天一的是非观?那种强词夺理、对事实不认账、为抹黑对方断章取义且不提,单说李天一已经有了斑斑劣迹后,梦鸽还坚称自己的儿子“淡定、文明、干净、忠义、善良”(庭审后接受采访语),这是一种怎样颠倒的是非观?
此外,从本案的信息看,在警方审讯阶段,已经有多人供述李天一打人,李天一也承认,且这样的供述被法庭确认有效。在法庭上,李天一打人的情节又被两位证人交叉印证。可以说李天一打人的事实是难以否认的。但为了给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律师就必须诱导被告人翻供(这种行为不合法但属于中国司法辩护中通行的“潜规则”),李天一为了配合辩护策略极可能要撒谎。李天一还可能怨恨“坏了自己好事”的人,据李在珂透露,梦鸽因为不满大魏的证词当庭指责自己后,李天一握着拳头对自己怒视。如果李天一确实有罪,而非要他配合无罪辩护的策略,那么这将加剧李天一是非观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