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毒食品”缘何屡禁不止? 违法成本过低

vivi23| 2013-08-01 15: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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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心:铤而走险谋暴利

 

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我省一直严惩不贷,但仍有少数不法商贩为了谋取暴利铤而走险。

 

不能用工业松香褪猪毛,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胡有福、黄玉叶夫妇为图省事,仍在自己的黑作坊里用松香褪猪毛,日产有毒猪头近百个。最近,这对夫妻被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胡有福、黄玉叶夫妇一直做加工猪头肉的生意。因猪头肉褪毛难,他们每次花了不少力气,还是难以除净,结果卖相不好,生意不旺。于是,夫妻俩动起歪脑筋,决定偷偷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

 

随即,胡有福从一个化工原料商店购买大量工业松香,运回加工点后,与妻子一起将松香加热融化,用融化后的松香给猪头褪毛,并将加工好的有毒猪头运往菜市场,批发给各大熟食店。由于卖相好,毒猪头的销量与日俱增,平均每天卖出近百个。今年5月9日,经群众举报,黑作坊被取缔。

 

今年7月23日,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瘦肉精”案,养猪户杨某因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9月,嘉兴人杨某在路边偶遇一个驾驶白色面包车的男子。该男子声称,猪吃了他卖的添加剂,长精肉快、肉色好、毛色好。杨某很是心动,便掏出380元购买了20公斤添加剂,每天给自己家的98头猪喂食。同年10月,嘉兴市南湖区农经局工作人员对杨某家饲养的猪抽样检查,在猪的尿样里发现“莱克多巴胺”成分,即俗称的“瘦肉精”。另外,在杨某家里,工作人员还发现未使用的添加剂951克。

 

法院认为,杨某在饲养用于销售供人食用的98头生猪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知道给猪吃这些添加剂是不对的,当时糊涂了。”在法庭上,杨某一再忏悔,可惜为时已晚。

 

老鼠肉、狐狸肉加明胶等材料就变身羊肉;鸡爪浸泡在过氧化氢水中每天卖出600斤;病死猪肉、注水猪肉横行菜市场,触目惊心……

 

公安部最近公布的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十大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有网友惊呼:犯罪分子的造假手段已经超出想象,我们还能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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