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成“过劳死”主力 90后紧随其后

bobo| 2013-07-14 1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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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

 

80后上班族调查

 

60%的人“经常加班”

 

10%的人“偶尔加班”

 

65%的人月平均加班超过20个小时

 

逾七成人认为自己处于“过劳”状态

 

中国中青年人健康状态调查

 

82.2%的人已处于或正接近“过劳”状态

 

66.8%的人表示自己正处于“亚健康”状态

 

78.6%的人近一年来周围有人得了不治之症或猝死;

 

3.6%的人“从未出现过任何亚健康状况”

 

7.8%的人“没有任何疾病或疾病征兆”

 

企业健康管理及公司人心理健康调查

 

64%的人“经常加班”

 

27%的人“偶尔加班”

 

17%的人超时加班能获得补贴

 

近年来的部分“过劳死”案例

 

◆ 2013年5月13日,奥美中国北京分公司一名年轻员工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4岁。一周之前,李渊已经出现身体不适,并告假一周,事发当日正是其回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而此前,李渊只称自己胃肠不舒服,但去了医院检查也没查出异常。

 

◆ 2012年7月,年仅24岁的杭州4钻宝网店女店主“艾珺aj”在家中猝死,从她的微博可以看到“为什么1天只有24小时,我想做能充电的机器人”、“请大家爱惜颈椎”、“今天全身酸痛”等诸如此番的话语。

 

◆ 2011年4月,年仅25岁的普华永道上海办事处员工潘洁猝死。而她的微博上,也早就高频次出现加班、身体透支的记录。这个微博上名为“潘小迷糊”的女孩写道:2010年10月,晚上九点半回家,还要“继续OT(overtime,加班)”;2010年11月,连续患了感冒、发烧,她在微博中提了六七次“困”、“累”;2010年12月,她先后到南宁、柳州、长春等地出差;2011年1月,“肺都快咳出来了……”;2月,“两脚发飘……”她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上一觉,甚至早就产生了“过不去这个年”的感觉。中国新闻周刊

 

国外如何处理及认定“过劳死”?

 

在雇佣制度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过劳死”问题的处理一般采取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相结合的办法。

 

美国和欧洲各国普遍采用事前预防措施,包括美国公司为给员工减压制定的弹性工作制度;欧盟及各成员国制定的《健康与安全工作法》等法规,要求公司向员工提供健康保障及心理支持等。

 

日本则实行事后救济制度,包括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如果疲劳过度以及疲劳过度导致自杀被认定为劳动灾害(简称“劳灾”,相当于我国的工伤),可以提起劳灾保险申请,从而能够享受到疗养补偿、损害补偿、遗属补偿等。近年来日本政府开始修改过劳死认定标准,从只调查死亡之前一个星期内的工作状况改为调查6个月内的情况,以掌握“疲劳积蓄度”,考虑除工作时间之外的其他主要原因,如出差的频繁程度、工作环境等,还规定了企业保障劳动者安全的义务。

 

在我国,近年因工作压力致“过劳死”的情形屡屡发生,已成为无法回避的法律问题,国外的做法确实值得我们好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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