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拒绝给产妇剖腹产?生产5小时婴儿窒息亡

vivi02| 2013-06-21 17: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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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质疑 医生无资质所以拒绝剖腹产

 

陈先生向记者出示的一张由该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显示,刘女士于6月6日和6月9日分别到该医院做最后的产检,产检医生写明“孕妇宫高,腹围较大,考虑巨大儿,建议剖宫产术”。

 

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产检一直都在该医院做,所以他们起初也非常信任医院。考虑到产检医生剖腹产的建议以及产妇生产时间过长的问题,其和妻子均多次要求进行剖腹产,但是医生都没有搭理。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负责接生的是一名职称为医士的医生和一名护士。陈先生怀疑,医士没有独立开刀手术的资质,而当天晚上医院又没有其他有资质的医生值班,所以医生和医院一直没有答应剖腹产的要求,最后导致婴儿窒息死亡。对此,惠城区中医医院院长黄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正面回应。

 

对于此事,大亚湾区某医院的产科医生曾小姐表示,刘女士为第二胎生产,按照一般情况破羊水2个钟头左右便能生产出来,如果超过2个小时就应该考虑剖腹了。

 

记者从惠城区卫生局获悉,要进行独立开刀手术的医生至少需为执业医师,职称为医士的医生确实没有独立开刀手术的资质。

 

医院回应 医生建议剖腹家属不愿签名

 

昨日上午,在面对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惠城区中医医院院长黄先生表示,并非是医院拒绝产妇要剖腹产的要求,而是医生建议剖腹,但是家属不愿意签名。但记者要求医院出示医生提出剖腹产的建议的相关证明时,黄院长却以不必要为由拒绝了记者。

 

对于院方的这一说法,产妇家属陈先生表示“完全没有道理”。“按照常识,产妇生产了好几个小时,肯定不正常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生说要剖腹产,家属不可能拒绝。”陈先生说,医院从始至终都没有跟他提过要剖腹产的事,更没有要求他对剖腹产术进行签名。

 

业内人士 若无家属拒签名证据,医院说法不成立

 

对于“医院提出剖腹产的建议,但产妇家属拒绝签名”的问题。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在手术中医生提出建议,如果患者家属拒绝的话,医院需要主动掌握证据。家属拒绝签名的话,医生应该向医院上级领导汇报,并需要非本科室的医务人员或者行政领导作为第三方人员在现场作证,或者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作为证据。“如果该医院提供不了产妇家属拒绝签名的证据,那医院的说法就不成立。”

 

大亚湾某医院的产科医生曾小姐也表示,如果家属拒绝医院关于剖腹产的建议,医院也应该要求家属签名,并承诺后果自负。

 

区卫生局 医院已对产妇家属作出赔偿

 

日前,产妇的家属将此事投诉到惠城区卫生局。惠城区卫生局曾姓副局长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投诉之后,该局迅速介入调查和协调,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之后,建议家属和医院通过双方协商、医学鉴定、司法途径或者申请省医调委进行第三方协调等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解决。

 

在征得产妇家属和医院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区卫生局申请省医调委介入进行第三方调解。

 

记者截稿前收到惠城区卫生局消息,在省医调委协调下,医院已对产妇家属作出赔偿。

 

微微网热点话题频道:医生作为救死扶伤的对象,在一个新生命受到死亡威胁的时候却如此“迟缓”,以至于产妇5小时后婴儿窒息亡。令人痛惜不已!医院的行为实在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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