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无味不代表无毒 属于农药产品
■调查
多数人不知蚊香属于农药
关于市消保委发布的警示 ,有多少市民知道蚊香属于农药呢?29日,记者走访多家超市 ,发现蚊香、花露水、杀虫剂等驱蚊产品正卖得火热。在台东一家大型超市,仅盘状蚊香、电驱蚊片、电驱蚊液、驱蚊喷雾、灭蚊剂等驱蚊类产品就摆满整整一个货架。在香港中路一家超市的显眼位置,电蚊香和驱蚊喷雾正在促销,醒目的促销广告和便宜的价格引得不少市民抢购。
在这些驱蚊产品的成分说明里,记者看到,“菊酯”类成分十分常见,如“氯氟醚菊酯”、“四氟甲醚菊酯”、“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等,一些驱蚊水还标有“避蚊胺”。根据市消保委的调查,这些成分就属农药 。
“蚊香属农药?还真不知道!”得知蚊香的真实“身份”后,市民郭女士挺吃惊 ,“平时知道点蚊香要通风,杀虫剂喷多了也呛人,但从来没想到蚊香是农药 。”市民陈先生也表示意外,“如果蚊香含农药 ,那一定也能毒人。”
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市民,他们均称不知道“蚊香属于农药”。走访中记者还注意到,有些驱蚊产品对“毒”避而不谈,但在“注意事项”中特别说明“必须充分通风”、“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的还标注了“中毒急救方法”。
■提醒
婴幼儿最好用“物理避蚊”法
“儿童蚊香”是近两年新兴的产品,市消保委提醒称,婴幼儿器官敏感娇嫩,蚊香散发的驱蚊物质可能会引起不适影响健康。孕妇、老人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使用蚊香,可能引发头晕、呼吸道过敏、神经系统受损等情况。因此,以上人群在使用蚊香时应格外注意,要尽量放在通风的地方,而且不要长时间使用。婴幼儿最好采取“物理避蚊”法,比如安纱窗、挂蚊帐、使用灭蚊灯、电蚊拍等。
对于目前流行的“驱蚊花草”,比如丁香花、万寿菊、夜来香等,其效果也值得怀疑。青岛农业大学植物学教授初庆刚表示 ,植物学界并未有实验证明植物具有驱蚊的功效。有些植物,比如夜来香,由于其释放的香气偏浓,如果种植的数量较多或长期放置屋内,反而容易危害健康。
市消保委提醒市民,购买驱蚊产品要注意保留发票等销售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维权举证。如果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驱蚊产品,可拨 打 市 消 保 委 热 线96009315进行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