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进医院要交“四费” 治理药价顽疾应下猛药
在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上,新疆自治区人大代表宣国军捅破了药价虚高的窗户纸。宣国军等新疆人大代表建议,应布网防疏、内外兼修、标本兼治,为廉洁行医构架内外监控体系来根治医疗领域“公关费”问题。
新药“入院”要交“四费”
新疆人大代表们经过调研发现,“公关费”分为几种:新药要进入医院,需打通层层“关节”,要对院长、药房主任等多道环节进行“公关”,这叫“进院费”。
交“进院费”只是新药进医院的第一步。药品进入医院后,如果没有患者使用,最终可以退给药商。那么患者是否愿意使用这些药品,关键在手握处方权的医生。为促使医生给患者多开这些药,药商一般都会明码实价——医生每开一支可得一定数量的“处方费”。
之后,新药还有两步需要走。为了准确得到每名医生开药的数量,药商还要委托医院药房定期统计,司药人员每统计一支新特药也有劳务费,这在业内被称为“统方费”;医生想开这些药,药房就得有储备,这就又要向药房人员支付“劳务费”。
人大代表经过调研发现,经过几个环节的周转,再加上医院医疗经费保障机制问题,使得本身价位并不高的药品到了患者手中就暴涨了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国家药品采购实行招投标以后的药价反而比实行招标以前还要高,出厂价10多元的“头孢他定”到患者手中暴涨到100元至160元;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药的感冒针剂,成本仅6角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到50元至60元一支,而这已经成为医药“公开的秘密”,由此可见药品“公关费”问题涉及之广。
为送出“公关费”,医药代表也是煞费苦心。新疆人大代表们通过调研发现,许多医药代表通过与相关人员建立长期友好协作的“朋友”关系,通过礼品、礼金、博览会、学术会,组织娱乐、游览、考察活动等手段变相发放“公关费”,增加了有关部门调查的难度。另一方面,在社会各方共同打击药品、器械回扣的强大攻势下,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由个别“提成”转为“利益同盟”,以各科室为单位实行集体“管理”,以“合法”掩盖非法,企图转移检查部门视线。而“法不责众”的现实使得药品“公关费”问题蔓延不绝。
人大代表们发现,尽管医疗卫生系统在严厉打击药品、器械回扣问题上出台了一些制度,推出了一些举措,但这些措施在执行中往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尤其是在对待“嫌疑”问题时,常常苦于查无实据,只有教育了事,非但达不到威慑效果,反而助长了部分人员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