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河南酒驾撞人民警要经得起“围观”

xiaoke| 2011-10-31 11: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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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警察酒驾撞人案,警方应严格依法定规范调查取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才能赢得公信;同时要接受媒体监督,尽量公开处置过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0月29日下午,河南汝南县某派出所长王银鹏,酒后驾驶警车在县城汽车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撞死5人,撞伤3人。事发8个小时后的当晚10点多,记者来到现场时,现场至少有三辆侧翻损毁的警车,和两辆大面包车,尸体仍在现场。附近有人称:警方赶到现场后,还没有勘验现场,就准备将尸体运走,引发了冲突。之后记者被两名没有亮出证件的便衣男子,夺走采访本,在附近派出所扣留近40分钟。

 

  这本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却演变成一场冲突。问题出在哪里?不仅是因为案发在汽车站附近人员密集的地方,造成五死三伤,现场惨烈,人心恐慌;更在于肇事车辆系警车,肇事者又是警察。围观者所称“警方没勘验现场就运走尸体”,真实性如何,还有待当事方的回应。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围观民众对此案的公正处理有严重焦虑,是毋庸置疑的。警方应重视这种焦虑,严格依法定规范调查取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才能赢得公信。

 

  比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对像这样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勘查笔录应有见证人的签名。汝南警方有没有严格依法操作,有没有对现场摄像?现场这么多目击者,警方有没有向他们做询问笔录?如果这些都做到了,不妨公示出来,证明警方是严格依法处理;否则,对于这次冲突的升级,警方也应反躬自省一下:执法程序有哪些不到位,才引发了“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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