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输液后全身过敏溃烂 诉医院赔偿损失

柒零| 2015-05-20 14: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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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因急性扁桃体发炎到医院输液治疗,结果导致全身严重过敏溃烂。对此,她认为是医院没有提前做皮试所引起,并起诉医院赔偿损失。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徐女士起诉称,2012年11月,她因急性扁桃体发炎去顺义某医院治疗,该医院为其输液抗炎,开了头孢西丁钠。输液10分钟后,她全身发痒出现红斑,后全身溃烂,全身黏膜均糜烂破损,身上无一处完好。

 

徐女士称,出现严重过敏的原因是医院未对其做皮试。此后一年多,她在全国多家专科医院住院和门诊治疗,现在身上皮肤包括脸部仍有大面积褐色斑。徐女士起诉医院索赔各项损失费6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处于医疗过错鉴定与伤残鉴定之中。正常情况下,患者输液前需进行皮试,不过医院究竟有没有过失,还要等待结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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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输液 过敏 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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