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法规定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喵酱| 2014-09-26 1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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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被调查者认为“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而在微博上的一个关于“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吗?”的投票,获得了网友的热烈回应,截止今天11点,有3524名网友参与了投票,其中不赞成的有1632人,占总数的46.3%,而认为“赚钱不给老婆花就应该算家暴”的网友也占据了半壁江山,有1534人占比43.5%。

 

观点交锋

 

@吴习Candice:组团嫁去哈尔滨。

 

@不问国是:老婆不给老公留零花钱算不算家暴?

 

@清凉寺书生:纯属扯淡!现在是女性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男士反倒要问女性要钱。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不给男士钱花属于家暴!同意的请自觉举手!!!

 

@我行自我生:哈尔滨男人不要结婚了,这种不平等条约,必须撕毁,如果中国全国都实行,我不做中国人。

 

@笛村夜读:公法干涉私事,干涉家庭财务,真的是闻所未闻。

 

@狂奔在铁路上的草泥马:意思就是女人天生的命运就是依附男人才能生活,在这个前提下,不给钱当然算家暴。

 

@Super李导:男人挣钱不就是给家人花的嘛!挣了钱不给老婆花给谁花?!前提是老婆要会花钱,别败家!

 

@StevenSSL:扯淡,女人就是花钱的?我建议但凡健康的人最好经济独立~家庭开支协商使用,男人可以尽量多支付。

 

@文理实说:立法者光天化日之下睁眼说瞎话,现在大多都是女方独裁控制了男方的劳动所得收入,男性及婆家用点钱反而没有尊严变成乞讨了,这应当是更加严重的家暴!如今虚伪极端盲目社会,既要预防反对确实明确实在的家暴,更加应当反对随意通过所谓立法等主动性参与的公权暴力做法,“防家暴更反公暴”。

 

@齐河老乡会:挣钱不给媳妇算家暴!有这个规定,会不会更注重女权主义?是不是要回到母系氏族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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