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男子过劳猝死引人忧 别让工作累死你

柒零| 2015-04-08 1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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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一位36岁的IT男猝死在了公司给租的酒店里。(本站也有报道过)据悉,该男子作为项目负责人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加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上午又照常上班。因长期过度劳累,最终引发猝死。事件发生之后,人们除了惋惜年轻生命的逝去,更让我们对过劳死现象再度关注,这也让不少上班族感慨万千。

 

不少上班族感到压力大,心累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带动就业的大户。与之相伴的,就是脑力劳动者大幅增加。

 

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现在不少上班族的工作,往往没有上下班的明显界限。尤其随着无纸化移动办公的推广,办公地点可以在单位,可以在家里,工作时间更加灵活。

 

很多人都感觉累,不是修路砍大树的累,是心累。其实这就是过劳。不是在严寒酷暑中凿山填海,多是在废寝忘食中灯枯油尽。以前,办公效率低,一个星期只能办一件事。今天,办公效率高,一天能办7件事。如果工作总量等于工作时间乘以工作效率,那么,就算时间不变,效率提高了,工作总量也增加,人还是那个人,当然更累。

 

过劳是在潜移默化中摧残健康,表面可能看不出来,实际上免疫力已经下降。鼠标手、青光眼、腰椎疼……这些都是过劳的警钟。但是,对于加班加点、熬夜透支等潜伏在身边的“过劳现象”,我们往往因为“习惯成自然”“大家都这样”而不以为意。

 

过劳现象 企业和用人单位该担责

 

放眼全球,过劳死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美国、日本、英国等国都有过劳死的相关数据和法律法规。可我国目前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这个概念。但员工的死亡、受伤害,应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不该只有工伤和职业病两种。

 

为此,职业病的外延应当扩张,劳动保护应该升级,无论是观念还是立法。比如,能否把过劳死作为“视同工伤”的一种情况予以处理?能否将职工的过劳状态,像职业病那样纳入劳动保障的范围?这需要建立具体的考察标准,比如加班时间、工作强度等,以此作为判断是否过劳的依据。只有这样,才可以倒逼用人单位切实保障员工的休息权。

 

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我们都想更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但是身体是自己的,要想为祖国健康工作50年,得掌握好工作节奏,透支健康不是明智之举,别让你的工作24小时在线。累了,就歇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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