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成本论:钠钙玻璃不退出市场 救命药成毒药

mybase16| 2013-07-09 1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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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安徽,今年2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碳酸氢钠注射液有关问题的函,明确指出“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20100024,其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41021050”,“涉嫌生产不符合规定的碳酸氢钠注射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就此对记者表示,“我省医疗机构至今仍在采购使用贵州天地药业、天津新郑药业等企业生产的玻璃瓶装碳酸氢钠注射液,生产企业没有停止生产且召回产品,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是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于不顾,难道我省的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部门能够听之任之,置我省百姓大众的生命健康、用药安全于不闻不问?”

 

“唯成本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药监总局闭门会议发出“禁止令”

 

为何132号文执行困难?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的一份《注射剂药用玻璃包装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内部报告,分析了产生这一情况的制度性原因。

 

首先,该产品注册过程中,我国对玻璃包装材质并无明细的法规要求,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势必选用价格最低的钠钙玻璃。

 

其次,药品招标“唯成本论”不尽合理。以2011年为例,250ml玻璃瓶装碳酸氢钠注射液,全国的最低中标价格为1.45元,最高为2.22元。上述价格远低于国产的一个安全合格的中性硼硅玻璃瓶价格(4.5元左右),这也意味着一旦企业选质量好的包装,无疑就失去了市场。这也就是业内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

 

而且,132号文先天存在一个大的缺陷,即只规定了一个技术标准,却没有出台细则加强督察监管。这一情况也导致不少企业钻空子,今年4月下旬,媒体不断曝光四川科伦药业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瓶内含有玻璃碎屑。

 

5月3日下午,药监总局通过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召集全国碳酸氢钠注射液主要生产厂商,开了一次紧急“闭门”专题会议。据悉,目前国内有该产品生产批文实际家数已达216家,但实际生产的厂家在30-40家左右,而上述会议,全国生产碳酸氢钠注射液的主要生产企业基本到会,约30家。

 

会议要求,目前市场上碳酸氢钠注射液的钠钙玻璃瓶包装停止使用;同时要求生产厂商召回产品;如果不召回,一旦出问题生产厂商将负全部责任。

 

但此次闭门会议后,还是没有出台相关法规以督察监管钠钙玻璃瓶包装。这使得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别再让玻璃碎屑流入病人的血液了!”

 

利益驱动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市场价1-2元的东西,如果用好的包装,光包装就要4-5元,那么怎么可能会用好的包装而失去市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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