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妻子慈善捐款7万元丈夫能否要回

vivi03| 2013-05-30 1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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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实捐了7万?

 

1.来自工商银行卡(已确认)

 

转出总额:53510元2角5分

 

凭据注明用途:赈灾

 

2.来自建设银行卡+邮政银行卡(据称卡已被丢弃,无法核实)

 

两卡转出总额:据介绍为1万多元

 

用途:妻子说卡上的钱同样被全部捐出赈灾

 

省慈善总会回应:将在调查核实后决定

 

钱 能要回来吗?

 

何世亮说,妻子很节约,一年到头都舍不得买套衣服,以自家的经济条件,也根本没有能力捐几万元,这次大手笔捐款,肯定是妻子发病后的无意识行为,何世亮希望要回妻子的救命钱。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四川省慈善总会,一位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情况后,也是十分惊讶,并表示这是省慈善总会自1995年成立以来,第一次遇到捐款后要求退回的情况。

 

“捐款都是自愿原则,还没有捐款后退回的先例。”工作人员说,像肖永凤这种情况,是通过银行转账,而且转账有一系列程序,他们根本无法核实对方是否精神有问题、是在什么样情况什么状态下捐款。考虑到肖永凤一家情况特殊,他们已向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何世亮,要求他尽快携带肖永凤患精神病的医学证明、两人的关系证明以及事情经过到省慈善总会,慈善总会会进行调查核实,再研究决定是否将其捐款退还。

 

律师说法:这笔钱可以要回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介绍,如果经过鉴定,肖永凤的精神病情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她的捐款行为肯定无效,家属有权要求退还;但如果肖永凤是属于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需要省慈善总会酌情考虑。

 

此外,根据《婚姻法》,肖永凤所捐的7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她的丈夫也有权主张,认定此次捐赠无效。

 

微微网健康新闻编后语:精神病患者往往思想意识混沌,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往往缺乏理智的判断,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患者的家人更应该细心照顾以及看管患者,避免患者做出伤害自己或伤害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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