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毒人成被告 公司:配方保密不能出示

vivijk120| 2013-01-31 08: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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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书载明,2003年10月,广东的杨光、叶萌之子杨钧因“呕血、黑便4小时”于当年10月12日至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10月15日,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在上午8时、中午12时、下午3时给杨钧云南白药1瓶(4克)+舒可捷2包加水冲服,全天3次合计云南白药12克(杨钧服下11克)。到10月16日凌晨,杨钧突发抽搐、躁动,下午出现高热(T39℃),查血色素67克/升。10月18日,杨钧体温高达39.5℃,持续昏迷,11月12日上午,杨钧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记者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4352号中看到,广东省医学会在给法院的回函中答复,依据中药专家提出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云南白药含有草乌等成分,过量使用云南白药所致的中毒症状与乌头碱类药物中毒症状相似,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神志不清、抽搐、休克等各种呼吸、循环、神经精神症状。判决书中称,“而这些症状正是患者杨钧所出现的”。

 

  虽然这起事件原因在于医院给患者过量使用了云南白药,引起患者中毒,最后终审判决医院予以赔偿。

 

  赵因认为云南白药应该将草乌这种剧毒成分的含量和危害在药品说明书中标明。“因为乌头药物在中药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中表明,乌头反半夏、贝母、白敛、白芨,同时畏犀角,半夏、贝母均为常用的感冒咳嗽药物,也就是说如果患者不知道云南白药含有草乌,那么就有可能由于同时服用这些药物导致不良反应或者危险的发生。

 

  同时因为没有处方,医生就无法判断这个药物可能引起哪些不良反应,在药物中毒的时候也无法进行针对性的抢救。

 

  赵因还提出,草乌作为植物药材其药材的内在物质含量必然受采收时节和产地的影响,比如《中药鉴定学》72页中关于草乌产地的内容中就说了云贵产草乌生物碱的含量为0.43%,而新疆产的草乌生物碱的含量却高达1.5%,其毒性成分相差达三倍以上。

 

  也就是说每批药材所含毒性物质乌头碱由于产地或者采收季节的不同是不一样的。如果厂家不对药物成品中的乌头碱进行含量控制就可能出现问题。例如如果你吃的是云贵产草乌生产的云南白药的剂量不中毒,但是服用新疆产草乌生产的云南白药或许不到一半的剂量就可能发生中毒。

 

  2013年1月18日,赵因对本报记者表示,事情发生三年多以来,云南白药依然对说明书没有任何修改。

 

  上市公司资料显示,云南白药主要业务由白药系列及普药、透皮产品、药妆产品三部分构成。这其中涉及其中涉及“说明书”问题的白药系列和普药的产品主要包括云南白药胶囊、散剂、气雾剂、酊剂、宫血宁胶囊等、天麻、三七等中药饮片,透皮产品包括云南白药创可贴、云南白药膏、急救箱。

 

  同样在18日下午,云南白药回复本报记者说,白药为国家保密配方,所以不能确定其含有或者不含有草乌成分。

 

  曾任职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所谓国家保密配方并不能对抗消费者和医生的知情权,“难道造成伤害时,由国家出面赔偿不成?”

 

  有些事情很难办。像云南白药这样,患者出现了中毒情况,要求出示医药配方。但是出于商业利益,保密多年的药方不适合公开。不知这事最终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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