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毒人成被告 公司:配方保密不能出示
但云南白药均没有在其说明书中予以警示。
本报记者注意到,2008年第一期《中国农技推广》杂志中,云南省玉溪市农技推广总站沈祥宏等四人撰文认为,野生滇南紫草乌是云南白药、三乌胶等名贵中成药的主要原料之一。
同时赵因还发现有文献报道云南白药导致中毒性休克的病例。赵因查阅的文献,后被作为诉讼证据的包括2006年612期《时珍国医国药》杂志报道的“云南白药现代医学应用概述”中专门谈到云南白药由草乌等药材组成;《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2008年7月第15卷第4期关于急性草乌中毒兔血浆毒性成分及组织病理学改变的研究;《内科》2008年4月第3卷第2期关于乌头碱中毒108例的回顾性研究证明等等。
此外,广东中医药大学吴清和在其主编的《中药药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第四章中药毒理学论述中提及,云南白药对于心血管系统损害会发生心悸、胸闷、发绀、心律失常传导阻滞、血压异常、循环衰竭甚至死亡;对于泌尿系统损害会发生尿毒症、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对于生殖系统损害会发生月经不调、流产、死胎、男性性功能障碍等;同时还可以引起出血倾向。
“保密配方”
2009年7月,赵因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了侵权之讼,认为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知情权。
在(2009)锦江民初字第1988号的判决书中,本报记者看到,被告云南白药称,对原告赵因的诉讼请求云南白药公司均不予以认可。理由首先是,云南白药处方工艺为国家机密,赵因要求云南白药公司在说明书中公布云南白药完整处方药味属于违法要求……云南白药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各项有关云南白药保密的规定,从未向外提供过云南白药处方、工艺质量标准。赵因要求云南白药公司在说明书中公布云南白药完整处方药味已属非法请求,是一种巧立名目,想变相泄露和使用“云南白药”的秘方及工艺方法的行为。
判决书中可见,云南白药公司还表示,云南白药公司从未接到过“针对云南白药中毒导致死亡的诉讼”。
法院判决认为,赵因提供的证据仅有学理上的参考意义,不能以此认定云南白药处方含有草乌药材,也不能以此证明服用云南白药会导致中毒。因此驳回原告赵因的诉讼请求。
1月24日,赵因对本报记者表示,罗秋林律师在诉讼中提及的云南白药在美国明确标注的成分和含量,但这成分说明与“国内中药学界一直以来的研究情况并不相符”。
未修改的说明书
除了赵因自身经历中毒事件,2003年,广州暨南大学华侨医院还发生了一起与云南白药中毒有关的抢救无效死亡的案子。事后,法院判决书里面载明了云南白药含有草乌,患者出现乌头碱中毒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