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加强食用油监管 暂不效仿北京禁售食用油油

xiaoke| 2011-11-17 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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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为保证食用油安全,北京市工商部门自7月起已向全市各大批发市场下发通知,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记者从朝阳、丰台等市场集中区域了解到,散装油已经退出大型批发市场。那么,广州这边是否会仿效北京也仅售散装食用油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那了解到,广州已加强对包括散装食用油在内的食用油的监管,暂时不禁售散装食用油。

  

 

  “广州散装油抽检合格率较高”

 

  据媒体昨日报道,今年7月,北京市工商部门即向全市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发通知,要求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并拆除油罐。截至10月底,各商户的油罐已基本拆除完毕,这意味着散装食用油已退出北京市场。

 

  据报道,散装食用油在市场上一直占有一定比重,工商部门之所以禁售散装食用油,是因为这是“地沟油”进入百姓餐桌的主渠道。一名不愿具名的粮油批发商表示,不法商贩炼制出来的“地沟油”,主要销售给粮油批发市场一些经销散装食用油的商户,最终走上餐桌。对于这些商户而言,经销散装食用油的利润比卖包装食用油的利润空间更大,掺售“地沟油”则更加有利可图。

 

  那么,广州是否也会效仿北京?昨日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散装食用油销售,广州与北京的权限不同,还要认真研究一下。”

 

  该负责人说,广州每年都会对散装食用油进行抽检,结果合格率都比较高,显示总体质量较好。记者了解到,2009年初,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广州市工商局,对广州市场上的243批次散装食用油进行了检测,发现有超过94%的样品达标,14批次未达标。

 

  此前已没收100公斤“三无”散装油

 

  生产、销售“地沟油”是今年以来广州严打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为加强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的质量监控,严防“地沟油”进入市场,广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对超市、集贸(肉菜)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控不合法来源食用油进入市场。同时,落实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大食用油抽检力度,认真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打击虚假标示、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发现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或者来源不明食用油的,依法予以查处。督促经销单位在散装食用油容器、外包装上依法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切实规范经营;对经营没有任何标识散装食用油的责令下架停止销售。据前段时间统计,市工商部门共没收“三无”散装食用油100公斤、假冒伪劣食用油170公斤。

 

  昨日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外,主要针对有包装食用油的抽检结果已初步形成,主要发现三大问题:一是标签标示上存在误导成分,由于花生油价格更高,有的商家故意将“调和油”标示为“花生调和油”,企图借此误导消费者,更高价卖油;二是缺斤短两,如标示有4.5升,往往净含量都不达标;三是脂肪酸组成项目不达标,这显示食用油不纯正,可能掺入了其他东西,这些油也不能在包装上称为“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只能标注为“食用调和油”。

 

  “我们还会加大检查力度,根据以往经验,知名大牌子往往都会过关,杂牌食用油则容易出现问题,现在主要针对杂牌进行抽检。”上述负责人强调,就算是卖散装的也要贴上标签,索证索票,以防止出现问题追溯不到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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