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女生在宿舍遭暴力凌辱 家长状告学校

柒零| 2015-07-09 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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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校园暴力事件频频曝光,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近日,某校又发生一起校园“大姐大”凌晨宿舍内欺辱两名女生长达数小时的事件。逼跪、殴打、撕烂衣服拍裸照等暴力行为让不少网友大跌眼镜。

 

事后,肇事的6名女生家属作出赔偿后,家长将学校也告上了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广州中院最终判决校方在6层入住300多人的女生宿舍仅安排一名宿管员,而且还不安排巡夜,存在管理漏洞,判赔偿精神抚慰金两女生各8000多元。

 

肇事者家属赔了1.5万

 

2013年10月17日23时许,在白云区的广东某旅游职校女生宿舍404房,两名2013级女生小曹、小杨遭到多名同级不同宿舍的女生谢某、苏某、黄某、袁某、谭某、何某威逼下跪、暴力殴打。她们还强行撕脱小曹和小杨的上衣,用手机拍照并将照片发送分享。这一行为持续至18日1时许。

 

同月22日,小曹和小杨到南方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全身软组织伤。次日,家长报了警。白云区同和派出所对6人的寻衅滋事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同时由于6人都尚未成年,依法决定不予执行拘留。

 

同年11月5日,在学校主持下,小曹和小杨的家属与其中5名女生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由5人家属赔偿小曹7000元,小杨8000元,不再追究直接侵权人的责任。

 

事后,两女生家属将学校告上法庭,认为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求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改判学校赔8000元精神损失

 

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旅游职校在共6层入住约300多人的学生宿舍内,仅设置1名宿舍管理员,且未落实夜晚宿舍巡查制度,酌定支付两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各2万元。宣判后,旅游职校不服上诉。

 

近日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宿舍安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漏洞。但同时,小曹和小杨在被施害后也没有第一时间向家长和老师等成年人寻求帮助,也是导致事件发生扩大的一个因素。

 

因此,广州中院认定,一审判决旅游职校承担20%的管理赔偿责任比例基本恰当,但一审判校方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显然过高,酌定调整为8000元。

 

据悉,这起纠纷最终处理结果,小曹最终获得赔偿1.52万元,小杨获赔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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