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人人自保只会让人人自危

程程| 2015-05-08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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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报道,5月3日,成都特警五大队特警“@乡村原振侠”正在成都玉林中路散步,碰到一市民被抢包,原振侠冲上去将嫌疑男子按翻在地,两名小伙子也上来帮忙。嫌疑男子为逃避处罚,咬舌自残,周围群众帮忙拨打了120、110。被抢女子拿回包后就悄悄离开了,一大妈大喊“别个帮你抓小偷你跑啥啊”,该女子还是离开了。

 

这边特警忙着抓抢包者,那边被抢的当事人却悄悄离开,这样的结果让人啼笑皆非。最重要的证人没有在场作证,最终让嫌疑人因此而逃避处罚,也让警察的努力白费了。至于当事人逃跑的原因,虽不得而知,但从之前诸多类似案例来看,怕惹事的“明哲保身”心态,是很多人面临违法犯罪行为时的首选。

 

面对这种场景,难免让人感叹“好人难做”。现实中,如此状况并非单纯个案,类似案例媒体曾作过多次报道。一次“逃跑”的结果,一是让违法犯罪者轻易逃避处罚,二是会让见义勇为者寒心,在惧于自身权利无以获得保障的情况下,下一次面临相似情形,就可能选择袖手旁观。若没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见义勇为和公共担当,每个人都可能会陷入“为什么没有人出来施以援手”的困境,其结果是社会正义下滑。

 

“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就在于自利之下,有些公民放弃了基本的公共责任感,客观上形成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你不去履行必要的公共义务,对公共责任有所付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施以援手,在见到违法犯罪时勇敢站出来,那么,自己遇到困境、面临危险时,别人也未必会挺身而出。正是无数个“别个帮你抓小偷你却跑了”所形成的放大效应,才使得“见扶不扶”已然超越道德与法律,成为当下的一种社会危机。

 

处在这种人人自保又人人自危的环境中,没人会获得安全感,也无以获得真正的安全保障。好在有目击者的见证和照片、视频记录,还特警以公道,然其留下的阴影,却会成为彰显正义的绊脚石。不作证却逃跑的女子,不仅在伤害道德,也在伤害法治,更在伤害正义,她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所作所为也应引发其他人的反思。

 

很多人对于安全与责任还存在认识误区,并给自己的不作为寻找借口,比如因为怕被讹诈,就选择无所作为或无动于衷,久而久之就会让人性麻木。解决这样的困局,固然离不开制度层面的呵护,也需要环境的营造,不过这必须以“利他主义”为前提,而不能以风险为“自利”寻求开脱。若是人人都惧于风险而无所担当无所作为,等于把寻求保护的主动权拱手交给了别人。

 

对于逃离是非的当事人来说,在你拔腿而走时,多想想下一次,你面临类似处境时,还会有人冲上来吗?在你处于困境时,看到的却是冷漠而麻木的围观者,此时你还能逃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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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论 自保 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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