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内地可向香港学习

程程| 2015-03-17 1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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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艺人吴绮莉因涉嫌藏毒和虐女,日前被香港警方拘捕。到底要不要拘捕虐待女儿的吴绮莉,首先是吴绮莉女儿吴卓林所在学校征求吴卓林的意见,在这一点上,正如街谈所说,家暴并不是个人私事,一方面公权力机关应有所作为,另一方面,校方处理也要以未成年人福祉为重,在是否报警的问题上,要尊重其意愿。香港的学校和警方给内地作出了很好的示范,非常值得内地学习。

 

在内地,无论是单亲家庭,还是双亲家庭,监护人虐待子女的事情时有发生,但一方面因为观念问题,父母打孩子,那是理所当然,所以打孩子在内地人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除非虐待孩子非常严重,才有可能会“管闲事”,报警帮助孩子。

 

然而,报警之后又能怎样呢?监护人虐待子女的问题新近才引起重视,如果发现监护人虐待孩子,监护人就有可能被告上法庭,就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但是剥夺监护权以后,谁来照顾孩子?如果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善良动机下的报警和干预可能造成更加悲剧性的结果。

 

在现行法律下,虐待罪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涉及刑事犯罪,否则公安和检察院不会介入。在一些发达国家,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教师、社会工作者、警察等,由于可能接触关于虐待儿童的相关信息,被要求有责任报告儿童受虐情况。如果知情不报,法律将予以惩罚。所以,要保护未成年人,还需要补充和完善法律,堵塞相关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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