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公共场所领导需带头禁烟

柒零| 2014-11-10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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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必须带头禁烟,做好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使用烟草企业提供的抽纸、纸杯等用品,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要积极劝阻和制止公务活动参加人员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对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的一律不予报销。

 

通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反映或舆论曝光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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