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医师火车上救人被判赔钱 律师:一看就是假的

园园熊| 2014-06-30 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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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一看就是假的

 

“一看就是假的。”今天上午,北京市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这则帖子的内容,医生实施的实际上是一种紧急救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诊疗行为。“如果法院仅凭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认定是非法行医,就太荒谬了。”

 

赵律师说,根据相关规定,首先医生个人要有行医资质,其次要在正规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但是,就这起事件来说,如果是真实发生,由于医生的行为不具有盈利目的,和普通的医疗行为是不一样的,属于一种紧急情况下见义勇为的救助行为。

 

这种紧急救助必然会承担一定风险。但在医生有技能、有资质的情况下进行紧急救助,在生命面前只要是合理的处置,避免了更加危险的情况发生,都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的张文生律师则表示,通常长期无照,以盈利为目的诊疗行为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行为。偶尔一次的,不管有没有行医资质都不会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对非法行医行为的认定技术性较强,必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进行,不可能由司法机关直接认定。非法行医行为被认定后,再根据其情节和损害后果来决定是接受行政处罚,还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张律师说,至于网帖中所描述的情节,属于一种紧急救助行为。即便是没有行医资质但有医疗常识的人来参与救助,不管有没有损害后果,都不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此外,还有法律人士指出,法院不可能因非法行医判处赔偿责任,而是构成侵权才行;民事赔偿案件不存在辩护律师;更荒唐的是重新申请行政复议,司法可以审查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绝不可能审查司法行为。

 

网络传谣要追究责任

 

网络造谣、传谣可能面临三重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一些网络个人事件谣言的受害者可以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民事责任。

 

第二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第三,行为后果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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