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医师火车上救人被判赔钱 律师:一看就是假的

园园熊| 2014-06-30 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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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络上流传一则新闻,称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李芊因为在火车上救助一名孕妇,结果被南京两级法院认定非法行医,判决其应赔偿孕妇1.4万余元。随即,南京两级法院便发布消息说明并无此事。记者咨询律师后,表示“一看就是假的”,即便是没有医生资质的人在火车上参与紧急救助都不可能被认定“非法行医”,而造谣人依法也要被追究责任。

 

非法行医网帖被辟谣

 

这则网帖写得有模有样。帖子称,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

 

网帖称,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该帖一出,便引发大量网民“围观”及质疑。今天一早,南京市两级法院作出声明称,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

 

记者今天从北医三院了解到,医院没有叫“李芊”的医生,“查无此人”。查询执业医师信息相关网站,全北京的医疗机构都没有名叫“李芊”的执业医师。

 

北医三院的一位医生说,很多人都来求证,业内业外都有。这说明大家对医疗界还是很关心,“正能量!”

 

今后遇到危险情况,医生是否会出手相救?北京朝阳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田颖毫不犹豫地说,“会!”田颖说,社会上还是好人多,“这也算不上非法行医。”田颖以前在火车上也救过人,她说,今后见到危险情况也会冲上去。

 

但也有医生有点犹豫,虽然会救,但是有顾虑,主要是担心一些患者期望值过高,认为出手相救就必须万无一失,否则就会迁怒于医生,上演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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