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沃尔玛螃蟹穿“重装”:绳子重过蟹

喵酱| 2014-03-04 11:56:31
阅读()

蒸发一些水分后绳子重0.175公斤。

 

揭秘内幕

 

先裸称再加工橡皮绳卖螃蟹价

 

海峡水产交易市场位于福州马尾,每天从这里运出的水产品,被发往福建、广东、浙江、上海以及海南等地。在市场中的海鲜交易区,记者走访了5家正蟹批发商家。从商户黄先生口中我们知道了一个词:“裸称”。

 

“你可以先称好货,像正蟹,裸称价格基本在80元/斤左右。之后你再从市场里找些临时工过来捆绑。工钱也不贵,一斤五毛差不多了,用多粗的橡皮绳捆绑那就看你自己的要求了。”黄先生也把这样的做法叫“加工”。

 

商户林经理每天将整车蟹类运进市场,分解销售。她从水池里捞出一只捆着湿布绳的石蟹对记者说,“卖螃蟹捆湿绳早就不稀奇了,绳从螃蟹捕捞上岸后就捆上了。”

 

过年时她最乐意卖正蟹。林经理说:“捆上一根粗的橡皮绳,一只至少重了1两多,过年那段时间,我一天基本能卖出去四五车,能有8吨左右吧。‘加工’过的蟹价格看起来更便宜,一般每斤会便宜个15-20元吧。”

 

不卖海鲜的商家从绑蟹绳上也发现了“商机”。在调查中,记者从市场内一杂货店铺了解到,市场里,一袋拇指粗的橡皮绳价格可以卖到上百元,比外面卖的价格要翻几番。尽管如此,春节期间,这家店内的橡皮绳也经常卖断货。

 

业内人士透露,“1袋橡皮绳大约60斤重,1个中号橡皮绳重1两5左右,1斤差不多有6个。如果按一只螃蟹3两3算,捆绑1斤螃蟹基本就要用1斤橡皮绳,重量就增加了1倍。如果把绑了橡皮绳的螃蟹泡在水中,加上绳子吸收的水分,增加的重量就不止一斤了。”

 

“拿正蟹来说,就算你80元/斤进货,绑了橡皮绳之后按65元/斤再卖出去,虽然价格降了一些,但你想想,水分还是明显存在的吧?买蟹这事,还是跟消费者的智慧有关系。”

 

绳子比螃蟹还重,业内人士披露

 

用哪种绑蟹绳关键看客户要求

 

据悉,福建省和福州市至今未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导致行业监管存在盲区,造成市场乱象存在。业内人士披露,目前,国家对螃蟹身上绑绳的重量没有限制性的法规。螃蟹穿重装,反而成了“行规”。福州工商部门也回应,为螃蟹“减负”福州暂无标准。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为螃蟹“减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业内人士

 

对于螃蟹捆绑市场上无明确规定

 

重3两多的正蟹,绑拇指粗的橡皮绳,用福州市渔业协会有关人士的看法,是“杀鸡用牛刀”。“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么沃尔玛销售的正蟹水分是有些多了。”

 

目前,国家对螃蟹身上绑绳的重量没有限制性的法规。螃蟹穿重装,反而成了“行规”。

 

连江黄岐渔业协会林会长称,“市场中销售的蟹,在捆绑时有人用细橡皮绳、有人用中号橡皮绳(拇指粗),也有人是胡乱绑,就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我们这边有个默认的规矩,4-7两重的蟹用一个中号橡皮绳捆绑,因为蟹个大,用细的绳绑不牢。4两以下的螃蟹用细橡皮绳绑就可以了,粗的沉,绑上去其实也跟

 

卖橡皮绳差不多了。”林会长说,“但是,作为养殖户或批发商有时也得看客户是怎么要求,像有些商贩就会要求4两的蟹也得用粗橡皮绳绑,一根不行还得两根。对他们来说,卖海鲜是有风险的,也得保证利润,他们会首先考虑运费、蟹的死亡率等等。”

 

多年接触水产品,林会长还是发现了不同城市消费市场的不同。“像福州这边的市场,不少消费者觉得,粗绳捆绑看起来比较大气,但从上海过来的采购商,就会明确要求绑蟹绳得用细橡皮绳,因为当地的消费者比较注重实惠,重量上不能掺水。”

 

不过,林会长还是客观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螃蟹的价格本来就是浮动的,随着绑绳重量变化,价格也有升有降,是否有问题还是要看实际情况。”

 

曾有做法

 

蟹与绳重量比是4:1

 

“市场刚开始并不是这么乱的,至少在1996年以前。”福州五里亭农贸市场场长陈锦桓告诉记者。

 

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老陈曾在鼓楼区工商部门任职。他说,“1996年以前,我们也有专门管这块(螃蟹过度捆绑)的执法。当时工商部门明确规定,

 

螃蟹与绳的重量比不能超4:1,也就是说8两重的螃蟹,绳重绝对不能超过2两。”老陈还记得,当年自己曾参与此类执法,如有消费者举报商家过度捆绑,经核查,他们会对商家进行处罚。“标准是,罚款1000元,没收过度捆绑的螃蟹。”

 

“1996年后,社会慢慢进入市场经济了,市场越来越放开,竞争也激烈,不知为什么工商部门对这样的事情管得反而少了。现在也常有市民来投诉,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先调解,不行就只能移交给消协处理。但现在有个问题,商家卖怎么捆绑的螃蟹合适,连我也不明白。”老陈说,“慢慢,我感觉大伙好像都接受(绑粗绳)了。”

 

部门回应

 

为螃蟹“减负”福州暂无标准

 

对于五里亭农贸市场场长老陈的说法,我们未能从工商部门得到明确印证。

 

螃蟹到底应该如何捆扎,国家并未出台相关法规予以规范。仅能查询到的是,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对于海产品、水产品的称重,以及产品包装如何计重有了明文规定。

 

《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但该办法实施对象有一条附注“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螃蟹并不在该适用范围之内。

 

至今,福建省和福州市未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相关法规或规章依据。

 

福州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全国都有这个现象,国家虽然规定不能过度包装,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禁止。正因暂无针对螃蟹捆绑物重量的具体规定,行政部门也

 

是无法可依。出台相关法规法律则需要立法部门,比如市人大或省人大进行立法。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有争议,可以投诉12315,工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不过,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作为行政部门执法无据、调解无依且不具强制性,因此,只能看商家是否愿意接受。

 

省消委会相关人士也坦言,螃蟹绑腿出售并没有限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至于绑绳多粗多重才合规,具体标准尚不明确。

 

律师说法

 

超市销售若无说明属侵权行为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陈捷律师认为,“如果销售时便绑着,说明顾客已看到实物状况,购买则表示接受这种销售方式。商家这种行为应该不算欺诈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顾客在超市购买时,对捆绑物重量进行问询而商家不给予答复,仅仅是一句‘爱买不买’,那么商家的行为就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陈捷律师的说法,和一些城市的工商部门不谋而合。据媒体报道,2011年5月30日,海口工商突查当地螃蟹市场,一位销售螃蟹的摊主因故意对螃蟹进行“粗绑”,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认定该摊主行为系“掺杂、掺假”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8000元处罚。

 

2013年3月15日,天津市工商局曾针对福建、浙江等地运进的螃蟹“过度捆绑皮筋”,开展为期近两月专项检查,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将商家此类行为定性为“侵权”。

 

陈捷律师还向福州市工商部门提出建议,“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规范绑蟹绳,对行业有效监管。”

 

他山之石

 

有些省市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值得参考与借鉴。沈阳市工商局严禁螃蟹经营者故意加粗螃蟹绑绳,并以加粗绑绳增加螃蟹销售利润的行为。否则,将按照“采用不正当手段使商品数量、重量短缺”查处,进行警告、处以违法所得1至5倍罚款等,甚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厦门市也明确规定上市销售的螃蟹每500克标重允许捆绑物重量小于40克。超过标准的,工商局将要求螃蟹经营户自行将所售螃蟹“松绑”;如超出标准太严重,工商局将没收产品,核销货款,并可处以该批产品货值1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一些国家,规定捆绑螃蟹要用很细的胶丝,这种胶丝几乎不占什么分量。(来源:东南快报)更多精彩请浏览:北京现惊天欺客:2.6斤螃蟹称出5.1斤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