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复活”后续-男婴身亡 五问男婴“复活”事件

vivi19| 2013-11-25 0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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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男婴“复活”事件

 

问打车送“尸体”是否妥当?

 

据了解,11月20日早晨,省立儿童医院护工盛某送男婴第一次到殡仪馆时是打车前往,这种方式也遭到不少读者质疑。合肥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王宏表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遗体必须用专门殡葬车辆送达。相对于成人,夭折婴幼儿尸体比较特殊,会出现家长或医院直接雇社会车辆送殡,王宏表示,不鼓励这种处理尸体方式,希望个人和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问处分落实情况何时公开?

 

事发后,省卫生厅经过调查,公布了对省立儿童医院的处理结果。早在此之前,该院已先行对外发布了该院对事件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对当值医生查某给予停职查看,对护工盛某给予开除辞退。然而,该院有无按要求作出深刻检查?除了当事医生查某及护工盛某外,省卫生厅要求的对新生儿科负责人进行处分,是否已执行?这些问题目前都未得到答复。

 

问第一份死亡证明有无报备?

 

根据省城一三甲医院急诊中心主任介绍,在对患者死亡进行确诊,下死亡通知时,为防医生个人误诊,必须将情况通报给值班领导,“对于被家人遗弃的孩子,最好跟派出所备案。”然而,省立儿童医院医生查某,有无向值班领导报备?该领导是否同样应该担责?诸多疑问,医院方面一直未予答复。

 

问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发生?一三甲医院主任医师告诉记者,主要是规范医院的管理制度,完善死亡证明开具程序,在执行上落到实处。万不能以一个医生不凭借仪器的诊断为最终结论。之前在多次采访中,省立儿童医院始终未讲清,主治医生18日诊断婴儿呼吸、心跳停止,生命体征消失时,有无借助仪器诊断。

 

问男婴家长是否涉嫌遗弃?

 

此事件中,孩子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朱政律师认为,“此事件中,父母多方求医无效,无奈将孩子放在医院,医院没有反对,应该不构成遗弃罪,反而更像是委托照看的关系。”朱政同时认为,父母在没有求助社会福利机构情况下就撒手不管,同样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应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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