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抚费”被关“学习班” 网友评论“剪羊毛”

vivi19| 2013-11-20 1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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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李广宝和路荣苹又在山东临沭县交纳2万元社抚费,收据是“工商服务业收据”

 

李广宝的倔犟并非没有道理

 

国务院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李广宝的儿子出生在2008年,其时,李广宝和路荣苹居住在新疆,李广宝的户籍在临沭县,路荣苹的户籍在尉犁县。二人违法生育第三胎的问题,应由尉犁县计生部门管理。

 

临沭县石门镇计生办主任高希景称,他知道李广宝的情况,但由于工作繁忙,并没有时间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有什么事,你让他自己来找我沟通。”

 

石门镇纪检书记李学普表示,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李学普称,对于李广宝和路荣苹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临沭县的标准征收,“是补充征收,而不是再次征收”。

 

对于石门镇是否有权向李广宝和路荣苹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征收标准如何,李广宝与镇计生部门无法达成一致。但一周之后,李广宝还是服软了。他凑了2万元交给了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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