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锯病腿”是国家之痛!

盗梦| 2013-10-17 08:59:40
阅读()

自锯病腿的郑艳良

 

一把钢锯、一把小水果刀、一个裹着毛巾的痒痒挠,保定硬汉郑艳良用这三样简单的工具,在家中床上将自己患怪病的整条右腿锯下,为忍住疼痛他咬掉了四颗槽牙。如今,同样的怪病还在他左腿上无情蔓延。郑艳良希 望好心人支招,医治好时刻折磨自己的怪病,安上一副假肢,重新为妻女撑起一个家。

 

质疑一:是否真的用简单工具就能“自锯病腿”?

 

对于据传发生在2012年4月14日的“锯腿”事件,郑艳良这样介绍:“患病后整日疼痛难忍。因溃烂处生蛆,每天起床,被子里有蛆,看着恶心,就想动手锯掉。下肢血液不流通,锯腿时流血不多,肌肉腐烂割时并无知觉,锯到骨头时,疼痛难忍,咬着缠着毛巾的痒痒挠。”

 

新闻一出,不少网友表示质疑,主要从医学角度质疑的理由有三:1、自己锯断的,创面不平整,炎症坏死可能性很大。2、大腿内股动脉切断,除了专业器械几乎不能止血。3.锯至骨头时,因疼痛休克会是人体自我保护性反应。

 

对此,有外科医生表示,可能郑艳良的腿血管、肌肉等都已经坏死,因此在没有大出血的情况下其“自锯病腿”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从科学、人道等任何角度看,医生们都表示绝对不希望看到患者“自我手术”,因为“这样做非常可能危及生命”!

 

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郑艳良确实是自行在家中把腿锯断的。

 

质疑二:何有病不求医?为何没有医保?

 

据郑艳良和妻子沈忠红介绍说,郑艳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他从没有去咨询和想过靠新农合解决,“不知道怎么去,也听说不住院根本报销不了。”

 

据南都记者调查,如果郑艳良愿意,是完全可以到正规医院进行截肢手术的,因为截肢等手术属于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并不存在即使参加了新农合也被逼“自锯病腿”的惨淡。

 

但前期该病为疑难病,不属于大病统筹范围,无法得到大病医保的救助,而新农合自行垫付部分及医院押金的数字就已经吓退了郑氏夫妇,他们可能根本没想到截肢手术可以报销。

 

在对郑艳良的悲壮故事内心沉痛之时,也不能责怪网友对新闻的质疑,早在2007年年初,就曾山西省平遥县段村镇北羌村六旬老汉雷普贵在自家炕上为患病多年的妻子梁淑云做了截肢手术的奇闻,事后证明截肢手术为村内土医生所为。

 

无论郑艳良自锯病腿一事中是否有隐情,但其悲惨境遇惨淡光景却是事实,如果不是媒体介入后引发广泛关注,其左腿的病情也早晚会难以控制。

 

正如评论员王聃所说:“锯腿自医”新闻的真与假,都让人心情复杂。倘若新闻为真,缘于它天然的痛点与怜悯因子,农民郑艳良获得的将是社会关注下的大力援手,因为此种“非医疗救济”的帮助,他或许将走出困境。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