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冒死将燃烧垃圾车开到安全处 致全身烧伤

vivi23| 2013-08-19 14: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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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工作的环卫工人(图片来自网络)

 

庭审

法院判定两公司赔偿他117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瑞木公司先后为张昌友垫付了30多万元的医药费。

该案经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瑞木公司因不服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昆明市中院于2013年2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凯旗公司将化工垃圾当作生活垃圾,交由张昌友等人拉运的重大过错行为,显然是导致本案损害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决定由其承担本案损害后果60%的赔偿责任;瑞木公司则因存在对其员工张昌友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缺失之过错,由其承担该案损害后果40%的赔偿责任;至于张昌友,虽然他确实存在没按公司管理规范私自到凯旗公司厂区内拉运化工垃圾的过错行为,但就导致本案损害事件发生的过错性而言,该案事件发生在瑞木公司承包的B标段内,并且张昌友作为垃圾清运车驾驶员、并无强制性要求其必须分清何是生活垃圾、何是建筑垃圾、何是化工垃圾,亦无证据证实凯旗公司员工要求张昌友到其厂区内拉运垃圾时,已告知过张昌友是拉运危险化学品,所以因为张昌友的不知情,垃圾爆燃显然超出了他的预见范围,故张昌友对该事件导致的损害后果没有过错。此外,法院审理也认为,五华区环卫处在该案中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中院认为一审判决对次要责任承担划分和比例确定处理不当,中院予以改判。

在该案中,张昌友因事件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7万余元,经法院判决,按照责任比例划定,由凯旗公司向张昌友赔偿70余万元,瑞木公司赔偿近50万元。此外,由凯旗公司向张昌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现状

索赔艰难 他希望女儿早点独立

 

今年6月下旬,张昌友终于拿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书。

这一纸判决书,他已等待了许久。2010年6月24日,张昌友出事时,女儿才出生15天。在医院躺了近一年后,由于欠下了医院10多万元的医药费,张昌友不得不出院回家休养。他仍记得自己出院时的情景。那是2011年5月的一天,当他踏入阔别一年的家中时,1岁的女儿看到爸爸的脸,竟然吓哭了。

 

多数时间靠借钱度日

 

如今,张昌友因为全身面积有86%重度烧伤,植皮后的胳膊与身体间出现了严重的粘连,经常化脓,引发高烧、疼痛。他甚至无法如正常人一样穿衣吃饭,衣服只能披在肩膀上。他常戴一顶白灰色的渔夫帽,以挡住那张烧伤后发红扭曲的脸。

事故毁掉了张昌友的未来,也给予其刚组建的家庭致命一击。张昌友是文山人,妻子是昆明人。二人于2009年经人介绍结婚,因为没有钱买房子,小两口就寄居在妻子周丽霞位于城中村的父母家。本打算靠勤劳的双手攒钱买房,可谁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毁掉了一切。这几年,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多时候只能借钱度日、啃老生活。

生活的重压下,小两口没少吵架。“吵归吵,我不愿意抛弃他、不管他,毕竟是夫妻,很多难关都过去了……”妻子周丽霞抹着泪说道,变故让她觉得最对不住的就是女儿,为此,她十分宠爱女儿。可丈夫却觉得应该从小对女儿严加管教。

张昌友有自己的解释。“出事后,我心理压力大。我女儿不听话,比较调皮,我不想惯着她,有时就会揍她。希望她独立得早一点。像我们这种家庭和别人不能比,她如果走歪门邪道,我这辈子心就凉了,所以我管她就管得严一点。”

 

两家公司推托不给钱

 

判决下来了,张昌友终于可以靠那一纸判决名正言顺地向几家责任公司索赔了。他经常化脓的手臂还等着这笔救命钱,可是连续打了两家公司老总与律师的电话,对方都一再推托,这让张昌友十分心凉。

“对于将来,我无法想太多。因为医院里还有一关去闯,这一关,还不知道闯不闯得过。现在就等着救命钱,以后如果能站起来,我希望可以找一份用脑和手指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张昌友说这番话时,发红的皮肤掩盖了他的喜怒哀乐,他看起来很平静。

3岁的女儿在一旁不谙世事地笑着、闹着。对于父亲提起的以后靠女儿养他的话题,她像往常一样回答父亲:“爸爸打就不养,妈妈不打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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